
比喻争奪的劇烈。《史記·南越列傳》:“ 項羽 、 劉季 、 陳勝 、 吳廣 等州郡各共興軍聚衆,虎争天下,中國擾亂,未知所安。”《三國志·吳志·吳主傳》“大将軍 諸葛瑾 取 柤中 ” 裴松之 注引 晉 習鑿齒 《漢晉春秋》:“ 零陵 太守 殷禮 言於 權 曰:‘今天棄 曹 氏,喪誅累見,虎争之際而幼童蒞事。’” 唐 李白 《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遊塞垣》詩:“ 秦 趙 虎争血中原,當去抱關救公子。”
“虎争”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比喻争奪或鬥争的激烈程度,常形容類似老虎般兇猛的争鬥場景。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虎争”字面指“老虎般的争鬥”,其核心含義為比喻争奪的劇烈性,強調争鬥雙方展現出兇猛、強勢的姿态。這一詞彙多用于曆史、文學語境,描述大規模戰争或權力角逐。
該詞常見于兩種語境:
需要注意的是,“虎争”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在書面語或特定修辭中。其近義詞包括“龍争虎鬥”“逐鹿”等,但“虎争”更側重力量對抗的原始性與殘酷性。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典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史記》《三國志》等原典或權威注釋版本。
《虎争》是一個成語,意為兩隻虎争鬥争奪領地的情景。比喻勢均力敵,雙方争鋒對決的情況。
《虎争》包含兩個部首,左邊是虍(虎)部,右邊是争(爭)部。虍(虎)部共5畫,争(爭)部共6畫。
《虎争》一詞源自宋代陸遊的《秋夜将曉出籬門迎涼有感二首·其二》詩:“兩虎争一食,必長一虎去。”繁體字為《虎爭》。
古代漢字寫法對照現代漢字有所不同,例如《虎争》的古代寫法為「虍爭」。古代寫法多采用象形和指事的方式表達含義。
1. 這場球賽,兩支隊伍實力相當,可以說是虎争龍鬥。
2. 兩個企業在市場上展開了激烈的虎争。
1. 虎嘯龍吟:形容聲音嘹亮激昂。
2. 争論不休:形容人們争執不斷,争論不停。
1. 激戰:形容雙方争鬥激烈。
2. 武鬥:形容武力對決。
和諧:形容雙方保持和睦,沒有争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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