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争奪的劇烈。《史記·南越列傳》:“ 項羽 、 劉季 、 陳勝 、 吳廣 等州郡各共興軍聚衆,虎争天下,中國擾亂,未知所安。”《三國志·吳志·吳主傳》“大将軍 諸葛瑾 取 柤中 ” 裴松之 注引 晉 習鑿齒 《漢晉春秋》:“ 零陵 太守 殷禮 言於 權 曰:‘今天棄 曹 氏,喪誅累見,虎争之際而幼童蒞事。’” 唐 李白 《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遊塞垣》詩:“ 秦 趙 虎争血中原,當去抱關救公子。”
“虎争”的漢語詞典釋義
“虎争”為漢語合成詞,由“虎”與“争”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如猛虎般激烈的争鬥,多用于描述雙方或多方為争奪利益、權力而展開的激烈對抗。
基本釋義
“虎”象征勇猛、強勢,“争”意為争奪、鬥争,組合後強調勢均力敵的激烈競争,常見于曆史、文學語境。例如《戰國策》中“秦虎争諸侯”,即以“虎争”形容秦國與其他諸侯國的激烈争霸。
詞源與語境擴展
該詞源于古代漢語,早期多用于軍事、政治領域,後擴展至商業、文化等場景。如唐代王維詩雲“龍戰虎争終未休”,借“虎争”暗喻權謀鬥争的持續性。現代用法中,“虎争”可比喻企業競争、賽事對決等激烈場面。
權威詞典收錄
引用實例
曆史文獻《漢書·藝文志》記載“諸子蜂起,百家虎争”,描述春秋戰國時期思想流派的激烈交鋒,進一步印證其文化語境中的權威用法。
(注:以上引用來源為《漢語大詞典》《戰國策》《漢書》等典籍及權威詞典,因古籍原文無公開鍊接,故标注文獻名稱。)
“虎争”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比喻争奪或鬥争的激烈程度,常形容類似老虎般兇猛的争鬥場景。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虎争”字面指“老虎般的争鬥”,其核心含義為比喻争奪的劇烈性,強調争鬥雙方展現出兇猛、強勢的姿态。這一詞彙多用于曆史、文學語境,描述大規模戰争或權力角逐。
該詞常見于兩種語境:
需要注意的是,“虎争”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保留在書面語或特定修辭中。其近義詞包括“龍争虎鬥”“逐鹿”等,但“虎争”更側重力量對抗的原始性與殘酷性。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典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史記》《三國志》等原典或權威注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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