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占卜選士。《左傳·桓公六年》:“九月丁卯, 子同 生。以大子之禮舉之:接以大牢,蔔士負之。” 楊伯峻 注:“占卜士人之吉者使抱負此子。”參閱《禮記·内則》。
(2).從事占卜的術士。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呂聖功》:“蔔士 呂聖功 , 順天 人,善蔔筮。”
"蔔士"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淵源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蔔士指古代精通占卜之術的專職人員,常服務于宮廷或貴族階層,承擔預蔔吉兇、祭祀擇日等職責。該詞由"蔔"(占卜)與"士"(有學識者)構成,最早見于《周禮·春官》記載:"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記載中蔔士隸屬春官體系。
二、曆史職官體系 在周代官職中,蔔士與蔔師、占人形成完整的占卜體系。《左傳·桓公十一年》記載:"蔔士負之",指其承擔宗廟祭祀的龜甲占卜工作。漢代沿襲此制,《漢書·藝文志》将其歸入數術類官職。
三、文化延伸意義 隨着曆史發展,"蔔士"詞義衍生出兩類引申:
四、現代語義流變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将"蔔士"列為曆史詞彙,标注其現代使用場景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古典文學領域,日常語境中已被"占卜師""易學家"等新詞替代。
“蔔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其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語言演變來理解:
用占卜選士
指古代通過占卜方式選拔人才或确定重要事務的儀式。例如《左傳·桓公六年》記載,魯桓公之子出生時,以“蔔士負之”作為太子冊封禮儀的一部分,即通過占卜選定合適的人選來背負太子。
從事占卜的術士
指專門以蔔筮為職業的人。如清代文獻提到“蔔士呂聖功,順天人,善蔔筮”,說明蔔士作為職業占卜者的社會角色。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内則》《左傳》等古籍,或清代《嘯亭續錄》等文獻。
白石先生頒式悲讙擘畫薄言不慆不直鬯通仇視串并聯促揢德基砥行立名耑勒杜權砐硪芳蕤幹吏圭組過君表固若金湯酣鬭闳大角難家司金蘭會居彜墾草寥戾臨機制勝隸體門伐孟鄰棉紙明文墓地女長須嫁缥青皮衣鉗市求賢如渴泅遊曲阜熱量榮慕入會呻恫侍巾栉說到做到松羅蒜子讨賊跳布劄頭忽讬家忘歸望路晩年鄉域斜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