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伐賊寇。《左傳·宣公二年》:“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賊,非子而誰?’” 晉 潘嶽 《西征賦》:“健 子嬰 之果決,敢讨賊以紓禍。” 明 楊繼盛 《請誅賊臣疏》:“況臣官居兵曹,以讨賊為職;然賊不專於寇敵,凡有害於社稷人民者,均謂之賊。”
"讨賊"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積澱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武力或輿論手段征伐叛逆者、剿滅盜匪。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左傳·宣公二年》已有"亡不越竟,反不讨賊"的記載。具體釋義可從三方面展開:
一、詞源構成 "讨"本義為聲讨、治罪,《說文解字》釋作"治也",後引申為征伐;"賊"在古漢語中既指偷盜者,也指禍國亂政之人。《漢語大詞典》将"讨賊"定義為"征讨叛逆或盜匪",體現了詞語的二元指向性。
二、曆史語義演變
三、現代語境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讨賊"主要用于曆史叙述和文學創作,如錢鐘書《圍城》中"仿佛周處讨賊歸來"的比喻用法。法律語境中已被"剿匪""平叛"等現代術語替代,但仍在成語"讨賊檄文"中保留其修辭功能。
“讨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曆史文獻及權威資料綜合解釋如下:
“讨賊”指讨伐賊寇或叛逆者,常用于描述軍事或政治行動。其中“賊”不僅指盜匪,也包含危害國家、百姓的敵人或奸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例句,可參考《左傳》《三國演義》等文獻,或查閱網頁中的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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