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伐賊寇。《左傳·宣公二年》:“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賊,非子而誰?’” 晉 潘嶽 《西征賦》:“健 子嬰 之果決,敢讨賊以紓禍。” 明 楊繼盛 《請誅賊臣疏》:“況臣官居兵曹,以讨賊為職;然賊不專於寇敵,凡有害於社稷人民者,均謂之賊。”
“讨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曆史文獻及權威資料綜合解釋如下:
“讨賊”指讨伐賊寇或叛逆者,常用于描述軍事或政治行動。其中“賊”不僅指盜匪,也包含危害國家、百姓的敵人或奸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例句,可參考《左傳》《三國演義》等文獻,或查閱網頁中的原始出處。
《讨賊》這個詞常用于形容或指代與賊有關的行為或事情,可以理解為對賊進行追捕、讨伐的意思。
《讨賊》的部首是言(讠)和貝(貝),部首是構成漢字的基本組成部分,可以用來歸類和查字。根據部首和筆畫的順序,可以按照《康熙字典》的規則進行排序。
言的拆分部首是讠,筆畫數為2;貝的拆分部首是貝,筆畫數為4。因此,《讨賊》的總筆畫數為6。
《讨賊》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獻。在古代中文文獻中,經常出現讨伐賊寇的場景和内容。後來,這個詞逐漸被使用并廣泛傳播,成為表示讨伐賊寇的一個常用詞組。
《讨賊》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討賊」。
《讨賊》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有一些差異。在古代的金文、篆書等字體中,每個字的形态和結構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總體上,通過對古代文獻的研究,可以發現相似的字形和意義。
以下是一些使用《讨賊》的例句:
與《讨賊》相關的組詞有:
與《讨賊》近義的詞有:
與《讨賊》意義相反的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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