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識知體要;懂得道理。《兒女英雄傳》第十二回:“若聽那個女孩子的那番仗義,這個女孩兒的這番識體,都叫人可感可疼。”
“識體”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是“識知體要,懂得道理”,強調對事理本質的把握和通曉人情世故的能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由“識”(懂得、知曉)和“體”(根本、要領)組成,字面意為“通曉事物的核心要義”,引申為懂得為人處世的道理,尤其在言行中體現出分寸感和得體性。例如《兒女英雄傳》中提到“這個女孩兒的這番識體”,即形容人物明事理、知進退。
出處與用法
該詞多見于文學作品中,如清代小說《兒女英雄傳》,常用來描述人物性格特質,帶有褒義色彩。例如:“若聽那個女孩子的那番仗義,這個女孩兒的這番識體,都叫人可感可疼。”(引用自、4)
近義詞與語境
近義詞包括“通情達理”“知書達禮”“明辨是非”等,多用于評價一個人在處理複雜情境時表現出的成熟與智慧。其反義詞則為“不識大體”“莽撞無禮”。
現代用法
在現代漢語中,“識體”使用頻率較低,但在書面語或特定語境中仍可表達對他人言行得體、深谙事理的贊許。
需要說明的是,不同詞典的解釋略有差異,但核心含義一緻(綜合-6)。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兒女英雄傳》相關章節。
《識體》是一個漢語詞彙,有兩層含義。一方面,它指人們對事物特征的認知和理解能力;另一方面,它指漢字的寫法和書寫規範。
《識體》的拆分部首是讠(讠是“言”的旁邊邊框形式)和身(身是九畫的部首)。
《識體》的拼音是shí tǐ。
《識體》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識(shí)”和“體(tǐ)”兩個獨立字詞。其中,“識”指理解和認識,“體”指事物的形态和結構。
《識體》的繁體字是“識體”。
在古代漢字中,寫作《識體》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演變和書寫規範的變化,在古代存在多種寫法,例如:認識事物的能力可以寫作“識體”、文字和書法風格方面的規範可以寫作“識體”或“識骶”等。
1. 學習是提高識體、增長見識的重要途徑。
2. 書法藝術是傳承漢字識體的重要方面。
組詞:識别、體悟、體驗。
近義詞:認知、了解、領悟。
反義詞:迷惑、糊塗、無知。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