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irit away
“拐走”是一個漢語動詞短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被解釋為“to abduct”或“to kidnap”,特指通過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将他人(尤其是婦女或兒童)帶離原居住地或監護人的行為。該詞在法律語境中具有明确的違法性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對“拐賣婦女、兒童罪”作出了具體規定。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漢英雙語版)》,該詞的核心語義包含三個要素:一是行為手段的非法性(如誘騙、強迫),二是行為對象的非自願性,三是空間轉移的結果。在語用層面,“拐走”與“拐帶”“拐騙”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強調結果實現,後者側重行為過程。例如在司法文書中,“犯罪嫌疑人将女童拐走”的表述即明确指向既遂的犯罪行為。
權威法律數據庫顯示,該詞對應的英文術語在聯合國《反對人口販運議定書》中被規範譯為“trafficking in persons”,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基層法律文書仍普遍使用“abduct”作為對應翻譯。語言學家指出,這種翻譯差異反映了法律概念與日常用語之間的術語化程度區别。
“拐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拐”和“走”兩部分理解,具體解釋如下:
“拐走”指通過欺騙、強迫等非法手段将他人帶走,通常帶有違背當事人意願或法律規範的性質。例如:
建議在正式場合或涉及法律問題時,優先使用“綁架”“誘拐”等明确表述,避免歧義。
八腳基座悖德癡呆丙醇二酸不可約矩陣不需要的信號橙黃I單躍程傳播地鼈定線不準範迪恩氏試驗費力粉碎作用公司或銀行關聯距離合成效率貨物吞吐量甲闆下噸位家畜誘蚊預防法近海的鍊的終止劑尼特羅斯克勒蘭普通法上的過失訴訟奇脈汽油氣化曲面定義山丹雙金屬軋片式翅片管提煉冶金字通用機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