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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債英文解釋翻譯、公債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bonds
【經】 bond; public debt; public loan

分詞翻譯:

公的英語翻譯:

fair; general; impartial; public; public affairs
【機】 male

債的英語翻譯:

debt
【法】 arrearage; debt; obligatio

專業解析

公債(Gōngzhài),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通常指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s)或公共債務(Public Debt)。其核心含義是:

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以其信用為基礎,向社會公衆、機構投資者或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發行的、承諾按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

其詳細内涵可從以下幾個關鍵維度理解:

  1. 發行主體:

    • 公債的發行主體是政府,這是其區别于企業債券(公司債)或金融債券的核心特征。
    • 中文語境下,根據發行主體層級可分為:
      • 國債:由中央政府發行(如中國財政部發行的國債)。
      • 地方公債/地方政府債券:由省、市、縣等地方政府發行(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 英文對應術語:Government Bonds (通常指國債)、Treasury Securities (美國國債常用)、Municipal Bonds (美國地方政府債券常用)、Sovereign Debt (主權債務,常指國家層面)。
  2. 發行目的:

    • 主要目的是彌補財政赤字(Deficit Financing),平衡政府收支。
    • 用于籌集公共項目建設資金,如基礎設施建設(交通、能源、水利)、教育、醫療等。
    • 有時用于實施宏觀經濟調控(如積極的財政政策)。
    • 英文描述:To finance government spending,to cover budget deficits,to fund public projects.
  3. 債務形式與特征:

    • 公債通常以債券(Bond)形式存在,是一種标準化的、可流通的金融工具。
    • 具有固定收益(Fixed Income)特性:發行時約定票面利率(Coupon Rate)和償還期限(Maturity)。
    • 一般被認為信用風險較低(尤其是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常被視為“金邊債券”(Gilt-edged Securities),因其有國家稅收作為償還保障。
    • 是資本市場(Capital Market)的重要組成部分。
  4. 持有者與市場:

    • 持有者包括個人投資者、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基金)、中央銀行、外國投資者等。
    • 公債在債券市場(Bond Market)進行交易,具有較高的流動性(Liquidity)。
    • 公債利率(尤其是國債利率)常被視為無風險利率(Risk-Free Rate)的基準,對其他金融資産定價有重要影響。

公債主要類型對比表

分類依據 類型 英文術語 主要特征
發行主體 國債 Treasury Bonds / Government Bonds 中央政府發行,信用等級最高,常被視為無風險利率基準。
地方政府債券 Municipal Bonds 地方政府發行,用于地方公共項目,信用等級通常低于國債。
償還期限 短期公債 Treasury Bills (T-Bills) 期限通常在1年以内,貼現發行,不支付利息。
中期公債 Treasury Notes (T-Notes) 期限在1年至10年之間,通常每半年付息一次。
長期公債 Treasury Bonds (T-Bonds) 期限在10年以上,通常每半年付息一次。
流通屬性 可轉讓公債 Marketable Securities 可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交易,流動性強。
不可轉讓公債 Non-marketable Securities 不能在二級市場轉讓,通常面向特定投資者(如儲蓄債券)。

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公債(Public Debt)是政府為籌措財政資金,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發行的債權債務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利息并償還本金。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定義與性質

  1. 基本概念
    公債是各級政府(中央或地方)以債務人身份,通過信用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形成的債務關系。在我國,地方政府通常無權獨立發債,因此公債常與國債等同。

  2. 法律屬性
    屬于格式化債權債務憑證,需按約定還本付息,廣義上包括公共部門債務,狹義上僅指政府債務。

  3. 虛拟性與延期稅收性質

    • 公債資金多用于非生産性開支時,屬于“虛拟資本”;若用于基建等生産領域,則轉化為現實資本。
    • 償債資金主要依賴未來稅收,故稱“延期的稅收”。

二、分類與形式

  1. 按發行主體

    • 國債:中央政府發行,用于彌補財政赤字或國家建設。
    • 地方債:地方政府債務,我國需經中央政府審批。
  2. 按用途

    • 普通公債(彌補財政赤字)與專項公債(特定建設項目)。

三、功能與作用

  1. 財政功能

    • 補充財政收入,解決短期財政困難或長期建設資金需求。
  2. 經濟調控功能

    • 調節積累與消費比例,優化投資結構,穩定金融市場,平衡社會總供需。

四、特點

  1. 有償性與自願性:除特殊強制公債外,認購者自主決定。
  2. 信用基礎:依賴政府信譽,是財政信用的主要形式。

五、曆史與管理

近代以來,公債管理對維持債信至關重要。例如,北洋時期通過内國公債局優化管理以維護信用。現代公債管理需平衡發行效率與償債風險。

如需更完整的分類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搜狗百科()及中國會計網()等來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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