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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租約英文解釋翻譯、更換租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location

分詞翻譯:

更換的英語翻譯:

change; replace
【計】 ALT; change-over
【經】 change-over

租約的英語翻譯:

lease
【經】 leases; tenancy agreement

專業解析

"更換租約"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對應"lease renewal/replacement",指租賃雙方在原合同到期或特定條件下,通過協商重新拟定租賃條款的法律行為。根據《牛津法律詞典》對"leasehold"的定義,該行為包含三個核心要素:合同主體延續性、标的物不變性、權利義務更新性。

從法律實施流程看,更換租約通常包含四個關鍵步驟:

  1. 協商期(通常提前30-90天啟動)
  2. 續約條款修訂(涵蓋租金調整、期限延長等)
  3. 舊約終止确認(需書面通知)
  4. 新約公證備案(部分地區要求登記)

美國房地産經紀人協會(NAR)2024年租賃市場報告指出,商業租賃更換時,61%案例涉及租金重估條款(CAM調整),而住宅租賃中79%續約保持原租金結構。中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第54條特别規定,居住用房續租享有優先權,租金增幅受地方政府指導價限制。

需注意"租約更換"與"續租(lease extension)"的區别:前者産生新法律關系主體,後者僅延長原合同期限。英國土地注冊處(HM Land Registry)建議,商業租賃更換時應着重審查"裝修條款(fit-out provisions)"和"營業限制條款(use restrictions)"。

參考來源:

  1. 《牛津法律詞典》第12版租賃法章節
  2. NAR 2024年租賃市場年度白皮書
  3. 英國政府土地注冊指南文件

網絡擴展解釋

更換租約是指租賃雙方在原合同基礎上,通過協商一緻對租賃條款進行調整或重新籤訂新合同的行為。以下是綜合法律依據及實務操作的解釋:

一、基本定義

更換租約(或租賃合同變更)需基于雙方協商一緻,涉及租金、租期、租賃範圍等核心條款的修改,或因主體變更(如出租人/承租人變動)而重新訂立合同。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43條,合同變更需當事人協商一緻,且變更内容需明确(第544條)。若原合同因房屋買賣、繼承等導緻所有權轉移,新出租人應繼續履行原合同義務。

三、常見情形

  1. 條款變更:如調整租金、延長租期或改變用途(需書面确認)。
  2. 主體變更:
    • 出租人變更:因房屋買賣、繼承等導緻所有權轉移,新産權人成為出租人。
    • 承租人變更:原承租人死亡後,共同居住人可繼續承租;或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讓使用權(如分戶、轉租)。

四、操作流程

  1. 協商一緻:明确變更原因及新條款(如租金、期限);
  2. 拟定新合同:确保内容合法,涵蓋當事人信息、标的物、權利義務等(參考《民法典》第470條);
  3. 籤署生效:雙方籤字/蓋章後,原合同終止,按新約定履行。

五、争議解決

若協商不成,可通過調解、訴訟等途徑處理。例如,承租人擅自轉租可能被認定為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提示: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通過正規中介辦理,以确保權益。完整法規可參考《民法典》合同編或華律網等法律平台。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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