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arehouse system
fair; general; impartial; public; public affairs
【機】 male
storehouse
【機】 bin
institution; system
【醫】 regime; regimen; system
【經】 system
公倉制度(Public Granary System)是中國古代政府為調節糧食市場、應對災荒而建立的官方倉儲體系,其核心功能包括平抑糧價、赈濟災民及保障民生。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戰國時期,《漢書·食貨志》記載李悝在魏國推行"平籴法",通過"谷賤時增價而籴,谷貴時減價而粜"實現市場調控。
漢代發展為"常平倉制度",由政府設立專項糧倉,《鹽鐵論》描述其"豐年收儲,災年放糧"的運行機制。唐代增設"義倉"和"正倉"雙重體系,其中義倉按田畝征收附加稅,《唐六典》規定"畝納二升,貯備兇年"。至宋代,朱熹創立社倉制度,将管理權下放至鄉紳階層,形成官民共治模式,《朱子全書》詳述其"春借秋還,加息一成"的運作細則。
該制度包含三項核心機制:1)價格調節機制,通過"籴粜法"平衡市場波動;2)實物稅征收體系,按《大明會典》要求"歲入糧儲三成入倉";3)分級儲備網絡,據《清史稿》記載形成"中央太倉—省常平倉—縣義倉—鄉社倉"的四級架構。這些措施有效緩解了古代中國"谷賤傷農,谷貴傷民"的經濟矛盾。
現代學者黃仁宇在《中國大曆史》中指出,公倉制度體現了傳統中國"以農立國"的治理智慧,其系統化倉儲管理模式比歐洲同類制度早出現十個世紀。劍橋大學漢學教授麥大維(David McMullen)在《唐代的國家與學術》中評價,該制度"構建了前工業化時代最完備的糧食安全體系"。
“公倉制度”是古代中國以政府主導的糧食儲備與管理體系,核心在于通過集中存儲和調配糧食來保障民生、穩定社會及鞏固政權。以下是其關鍵信息:
制度基礎
公倉即官方糧倉,其制度可追溯至戰國時期。《商君書·農戰》提到“先實公倉”,強調農民需優先繳納糧食至公倉,體現政府通過集中儲備調控資源的理念。
功能與作用
曆史演變
該制度自先秦延續至明清,宋代黃庭堅、元代馬钰等文人均在作品中提及公倉,側面反映其在不同朝代的持續運作。
需注意的是,因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以上分析基于現有文獻片段整合。若需深入研究,建議查閱《中國糧食儲備制度史》等專著或權威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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