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現役在漢語中特指公民依法在軍隊中履行兵役義務的實際服役狀态,其核心含義及英文對應表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服現役”指公民經兵役登記、體格檢查和政治審查合格後,被征集或招募到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等正規武裝力量中,以現役軍人身份承擔國防職責的行為。其法律特征包括強制性(符合條件者依法應征)、時限性(固定服役期限)和職業性(納入軍隊編制管理)。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024年修訂版)。
在權威漢英軍事詞典中,“服現役”對應以下英文表述:
指在軍隊中全職服役的狀态,區别于預備役(reserve duty)。
來源:《新時代漢英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
強調履行法定兵役義務的行為過程。
來源:《中國軍事術語大辭典》(軍事科學出版社,2011)
美國國防部文件《軍事人事管理手冊》(DoD 1315.07)明确将"active duty"定義為:"Full-time duty in the active military serv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ing full-time training duty, annual training duty, and attendance while in active military service at a school designated as a service school by law or by the Secretary concerned." 此定義與中文"服現役"的職責屬性高度一緻。來源: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Directive 1315.07.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定義“服現役”為:“公民依法在軍隊服役,擔任現役軍官或士兵”。其官方英譯采用"serve in active service"(《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英譯本,國防大學出版社,2017)。該表述被北約軍事術語詞典(NATO Glossary of Terms)收錄為規範譯法。
服現役的詳細解釋如下:
服現役指公民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履行兵役義務的法定行為,具體指從入伍之日起至退伍之日止的服役期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服現役是公民履行國防義務的主要形式之一。
服現役人員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明确規定了服現役的義務和權利,強調現役軍人需遵守軍隊紀律,接受軍事審判統一法典約束。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文或曆史政策變化,可參考《兵役法》官方文件或權威軍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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