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pendent territory
affiliate; appertain; pertain; subsidiary; auxiliary
【計】 attached
【醫】 subordination
territory; realm; domain; dominion; state
【法】 domain; land domain; realm; territory
附屬領土(Dependent Territory)指在國際法框架下受其他國家主權管轄、不具備完全獨立國家地位的領土區域。以下是基于漢英詞典與國際法視角的詳細解釋:
法律地位
指領土主權歸屬于某一國家(宗主國),但在地理或行政上相對分離的區域。此類領土不享有完全自治權,外交、國防等核心事務通常由宗主國管理。
來源:《牛津英漢雙解法律詞典》(第9版) "Dependent Territory" 詞條
漢英對應術語
來源:《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 "territory" 釋義
主權歸屬
根據《聯合國憲章》,附屬領土的主權由宗主國行使,其國際責任由宗主國承擔(如外交代表、條約籤署)。
來源:《聯合國憲章》第73條(非自治領土宣言)
自治程度差異
來源:美國國務院《島嶼地區概況》
類型 | 定義 | 當代案例 |
---|---|---|
海外領地 | 與宗主國本土分離的自治區域 | 法屬波利尼西亞(法國) |
非自治領土 | 聯合國認定的待獨立區域 | 直布羅陀(英國) |
托管領土 | 曆史上由國際聯盟/聯合國托管 | 帕勞(1994年前由美國托管) |
注:聯合國當前列出的非自治領土共17處,包括百慕大、開曼群島等(截至2023年數據)。
來源: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名單(官網)
中文語境
"附屬領土"為中性法律術語,區别于含殖民色彩的"殖民地"(Colony)。
來源:《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 "領土"條目
國際法演進
隨着非殖民化進程,聯合國推動附屬領土通過全民公投實現自治或獨立(如新喀裡多尼亞2018-2021年獨立公投)。
來源:聯合國大會第1514號決議《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附屬領土”是一個複合詞,需結合“附屬”和“領土”兩詞含義理解:
附屬(fù shǔ)
指某事物依附于另一主體存在,受其管轄或控制,不具備完全獨立性。例如:附屬國、附屬學校()。
曆史用例:《後漢書》記載“莎車王延不肯附屬匈奴”,體現政治依附關系()。
領土(lǐng tǔ)
指國家主權範圍内的地理區域,包括陸地、水域、領空及底土,受國際法保護()。
指某一區域在政治或行政上隸屬于另一主要國家或實體,但主權不完全獨立。例如:
該詞多用于政治、曆史或策略遊戲場景,實際使用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主權歸屬程度及依附關系的具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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