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rregular marriage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非正式結婚”指未履行法定登記程式或不符合特定法律形式要件的婚姻關系狀态,其核心含義及解釋如下:
非正式結婚(Informal Marriage)
指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完成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程式或宗教儀式的伴侶關系。在英語中常對應以下表述:
此類關系通常依賴雙方合意與事實行為(如共同生活、經濟共享)而非官方文件确立。
法律承認差異
在英美法系部分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部分地區),普通法婚姻(common-law marriage)經一定同居年限後可被賦予與正式婚姻近似的法律權利(如財産分割、繼承)。而中國法律原則上不承認事實婚姻(2021年民法典實施後),僅同居關系受部分財産法規調整。
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社會文化語境
在英語文化中,“common-law spouse”為中性術語,指長期同居伴侶;漢語語境下“非正式結婚”可能隱含“未受法律保護”或“不合傳統”的貶義,需注意語用差異。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 | 關鍵區别 |
---|---|---|
事實婚姻 | De facto marriage | 側重事實行為,部分法域賦予法律效力 |
同居關系 | Cohabitation | 無婚姻合意的共同生活 |
普通法婚姻 | Common-law marriage | 特指英美法系承認的非登記婚姻 |
注:法律定義因司法管轄區存在顯著差異,建議具體案例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非正式結婚”通常指未經過法律程式或未被法律正式承認的婚姻關系,其具體含義和表現形式因文化、地區或背景而異。以下是綜合相關信息的解釋:
定義與形式
非正式婚姻主要指雙方未完成法定登記手續(如未領取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關系,例如同居、事實婚姻等。這類關系可能因宗教儀式、文化習俗或法定條件不足(如年齡限制)而形成。
法律承認差異
與合法婚姻相比,非正式婚姻通常缺乏法律保障,例如財産分割、遺産繼承、醫療決策等權益可能受限。但需注意,某些地區可能通過“事實婚姻”概念對長期同居關系給予部分保護。
社會意義與功能
盡管缺乏法律認可,非正式婚姻對當事人仍具有情感和社會價值,如表達承諾、組建家庭、經濟互助等。它可能反映個人對傳統婚姻制度的規避,或受限于客觀條件(如移民身份、家庭反對等)。
風險與建議
由于權益保障較弱,雙方可通過籤署同居協議、明确財産歸屬等方式降低風險。若需法律保護,建議優先選擇正式婚姻登記。
若需了解特定地區的法律細則,可進一步查詢當地婚姻法規或咨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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