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laim-jumper
【法】 illegality; illegitmacy; unlawfulness
snatch; usurp; despoil; grabble; wrest
【化】 abstraction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person; this
"非法奪取權利者"作為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違反現行法律規範的手段,強行取得或控制本不屬于自身法定權益的行為主體。該概念在英美法體系中對應"usurper of rights",特指未經正當程式或合法授權而侵占他人法定權利的個人或實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4條關于"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司法解釋,任何組織或個人以暴力、脅迫手段限制公民合法權利的行為,均可構成權利非法奪取的刑事犯罪要素(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數據庫)。這一界定與《元照英美法詞典》中"usurpation"詞條的定義形成法理呼應,該詞條明确指出非法奪取行為需具備"明知無合法依據而故意侵占"的主觀要件(來源:元照法律詞典第5版)。
在國際法層面,《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17條将"濫用職權非法獲取利益"列為重點打擊對象,強調對權利非法獲取行為的預防和追責機制(來源:聯合國條約數據庫)。這種跨國法律共識,印證了該術語在現代法治體系中的普適性價值。
“非法奪取權利者”這一表述通常對應漢語詞彙中的“篡權者”或“篡奪者”。以下是結合相關資料的詳細解釋:
“篡權”指通過非法手段奪取權力,尤其指在政治或社會地位中的不正當獲取。其核心特征包括: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法律界定,可參考權威史書或法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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