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 contract work system
contractor
【經】 contract work; job work
institution; system
【醫】 regime; regimen; system
【經】 system
包工制度(Contract Labor System)指一種由承包人(Contractor)承接特定工程或生産任務,并組織勞動力、設備進行作業,最終按約定标準交付成果的經濟管理模式。其核心特征為“承包責任制”,承包人自負盈虧,對工期、質量、成本全面負責。
漢英對照釋義
英文術語可譯為"Piecework System" 或"Contract Work System",強調按成果計量報酬。
運作機制
發包方(如業主、企業)将項目整體或分段發包,承包人招募工人、采購材料并組織施工。報酬通常采用固定總價包幹(Lump Sum Contract)或計量計價(Unit Price Contract)形式,工人工資由承包人支付。
傳統建築業
在建築工程領域,包工制最早見于清代《工程做法則例》,20世紀後成為主流模式。承包人(包工頭)負責協調工匠團隊,發包方(如營造廠)監督驗收。現代發展為工程總承包(EPC)模式。
制造業與農業
工業化初期廣泛用于紡織、采礦等行業,如20世紀初上海紗廠的“包身工制”。農業中多見于季節性收割承包(如水果采摘隊),按工作量結算報酬。
風險與争議
傳統包工制因勞動關系模糊易引發欠薪糾紛。中國《勞動合同法》第94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法招工緻損的,發包單位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現代合規形式
當前主流采用專業分包公司 替代個體包工頭,如建築業的勞務分包企業(需持有《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确保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全覆蓋。
權威參考來源
包工制度是一種以承包形式完成特定任務的勞動或生産組織形式,其核心是通過約定條件将任務委托給承包方,并根據完成情況支付報酬。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詳細解釋:
核心概念
包工制度指一方(發包方)将生産任務或工程項目按照約定的質量、數量、期限等條件交給另一方(承包方)完成,完成後按協議支付報酬。
例如:建築公司将工程按設計造價和工期包給施工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将農活按投工量包給農戶。
承包形式
封建時期的剝削性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包工制常與封建把頭制結合,包工頭通過壟斷工程承包權剝削工人,例如克扣工資、強制高利貸等。
典型場景:碼頭搬運業中包工頭劃分地界,礦場承包權可繼承或轉讓。
現代應用與規範化
當前包工制度更多體現為合法承包關系,尤其在建築行業和農村生産責任制中,強調合同約定與勞動報酬透明化。
與點工制度對比: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具體案例,中提到的建築承包合同規範或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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