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erson under a legal disability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下,"法律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指依法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其行為原則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自然人。其核心概念與法律效果如下:
一、核心定義與法律依據 指因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等原因,不具備獨立進行有效民事法律行為的能力的自然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至第二十四條,此類人群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原則上無效(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除外),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其英文對應術語為"Person Without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或"Person Having No Capacity for Civil Acts"(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英文官方譯本)。
二、典型群體範圍
三、核心法律效果
四、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區别 區别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可獨立實施與其能力相適應的行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獨立行為範圍受到更嚴格限制,原則上不具備獨立實施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
權威參考來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四條。可查閱全國人大官網法律庫: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75ba6483b8344591abd07917e1d25cc8.shtml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22〕6號):對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标準有進一步細化規定。可查閱最高人民法院官網: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7021.html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英文譯本(Official English Translation):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翻譯,提供權威英文法律術語對照。
根據中國《民法典》規定,法律上的“無行為能力人”指因年齡或精神狀況無法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其民事活動必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以下是具體解釋:
年齡标準
精神狀态标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認定流程或例外情形,可參考《民法典》原文或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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