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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預感英文解釋翻譯、法官的預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hunch of judge

分詞翻譯:

法官的英語翻譯:

gownsman; judge; judiciary; justice; law-officer; magistrate
【法】 bench; deemster; judge; judiciary; jurist; justicer; justiciary
ordinary; trial justice

預感的英語翻譯:

foreboding; hunch; premonition; presage; presentiment
【醫】 preperception

專業解析

法官的預感(Judge's Hunch)的漢英詞典釋義與解析

一、核心定義

“法官的預感”指法官基于專業經驗、案件事實和法律邏輯,在正式裁決前形成的直覺性判斷。其英文對應術語為“judicial hunch” 或“judge’s intuition”,強調司法實踐中經驗積累觸發的非正式推理過程。

二、權威學理解釋

  1. 法律現實主義視角

    美國法學家傑羅姆·弗蘭克(Jerome Frank)在《法律與現代精神》中指出,法官的預感是“對案件整體情境的下意識反應”,源于其對證據鍊、當事人陳述及法律原則的潛意識整合。這種直覺并非主觀臆斷,而是經驗法則的凝練(來源:Frank, J. Law and the Modern Mind, 1930)。

  2. 認知心理學印證

    法官通過反複處理同類案件形成“模式識别”能力,使其能快速抓取關鍵事實(如合同糾紛中的欺詐迹象、刑事案中的動機矛盾)。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卡尼曼稱之為“專家直覺”,需以專業訓練為前提(來源:Kahneman, D. Thinking, Fast and Slow, 2011)。

三、司法實踐中的功能

四、與“自由心證”的區分

“預感”不同于大陸法系的“自由心證”(free evaluation of evidence)。後者是法律賦予的裁量權,而預感是裁判者内在的認知機制。例如,中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要求“證據确實、充分”,法官需将預感轉化為可論證的裁量依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五、學術争議與邊界

部分學者擔憂過度依賴預感可能導緻偏見(如種族、性别隱性影響)。為平衡此風險,普通法系通過“判決說理義務”要求法官公開推理過程(來源:Dworkin, R. Law’s Empire, 1986),中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0條亦規定判決書需載明理由。

結論

法官的預感是經驗驅動的司法認知工具,其合理性建立在專業素養與制度約束之上。它既是裁判效率的催化劑,亦需通過法律論證轉化為公開、可審查的裁決依據。

網絡擴展解釋

“法官的預感”是一個法律術語,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基于職業經驗、法律知識和案件事實,對案件走向或關鍵問題形成的預先判斷。以下從定義、性質及實踐意義三方面展開解釋:

  1. 定義與核心含義

    • 法律術語:其英文對應為“hunch of judge”(),屬于法官職業判斷的組成部分。
    • 預感的内涵:既包含動詞層面的“預先感知”(如通過證據鍊條察覺矛盾),也包含名詞層面的“已形成的直覺結論”(如對案件性質的初步傾向)()。
  2. 性質與特點

    • 職業性:不同于普通人的直覺,法官的預感源于長期司法實踐積累的專業素養,包括法律邏輯訓練、類似案件處理經驗等()。
    • 受限性:需受法律規則約束,最終判決必須基于證據和法條,而非單純依賴預感()。
  3. 實踐意義與争議

    • 積極作用:在複雜案件中,預感可能幫助法官快速定位争議焦點,例如通過庭審細節察覺證人證詞的可信度()。
    • 潛在風險:若過度依賴主觀預感,可能偏離客觀公正,因此需通過制度設計(如合議庭、上訴機制)加以制衡()。

法官的預感是職業思維的特殊表現,本質是經驗與法律知識内化後的快速判斷,但其運用必須嚴格遵循法律程式,以确保司法公正。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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