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ward manifest
entrance; import; importation
【化】 entrance; inlet; inport
【醫】 inlet
【經】 import; importation; imports
【化】 warehouse receipt(W/R)
【經】 dock warrant; godown warrant; warehouse receipt
進口倉單(Import Warehouse Receipt)是國際貿易與物流中的關鍵單據,指由海關監管倉庫或指定倉儲企業籤發,證明進口貨物已入庫并記載其品類、數量、狀态等信息的法定憑證。其核心功能與法律效力如下:
物權憑證性質
進口倉單是貨物所有權的證明文件,持有人可憑此提取貨物或進行質押融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倉單需經海關籤章确認後方具備法律效力,代表海關對貨物監管狀态的認可。
英文對應術語:Import Warehouse Receipt(國際标準文件名稱),或Customs Bonded Warehouse Receipt(強調保稅監管場景)。
報關與提貨依據
進口商需憑倉單向海關申報通關,并作為提貨的必備文件。倉單内容需與提單、發票一緻,若出現差異可能導緻清關延誤或查驗。
核心數據要素
金融應用場景
倉單可用于向銀行申請信用證押彙或倉單質押貸款。根據《動産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辦法》,倉單質押需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登記公示以對抗第三方權利主張。
權威參考來源:
“進口倉單”可能存在術語混淆,需區分“倉單”與“艙單”兩個概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進口艙單是船公司編制的船舶所載進口集裝箱貨物詳細信息的彙總文件,用于碼頭安排卸貨及收貨人提貨的原始依據。
性質與作用:
定義:進倉單是貨物進入倉庫時由貨運公司或物流公司開具的入庫許可憑證,通常包含倉庫地址、聯繫方式及貨物詳情。
性質與作用:
定義:倉單是保管人(倉庫)籤發給存貨人的有價證券,代表倉儲物的所有權,可用于提取貨物或質押融資。
核心作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流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來源網頁中的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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