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escribe examination
legal
censor; checkup; examination; examine; investigate
【計】 auditing; inspectoscope
【醫】 inquisition
【經】 examine; inspection
法定審查(Statutory Review)指由法律明确規定的主體、程式及标準,對特定事項進行的強制性審查活動。其核心在于法律授權與程式法定,常見于立法、行政及司法領域。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其含義與特征:
法定性(Legally Prescribed)
審查主體、範圍、程式均源于成文法規定,如中國《立法法》第99條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行政法規合憲性。英文表述強調"as prescribed by law",體現其非裁量性特征。
強制性(Mandatory)
區别于任意審查,法定審查是法律要求的必經程式。例如公司上市需經證監會法定審查(mandatory statutory review),未通過則不得發行證券。
審查主體特定(Designated Authority)
法律明确限定審查機構,如專利授權由國家知識産權局依法審查(statutory examination by CNIPA)。
審查标準法定(Codified Criteria)
依據明文規定的法律标準執行,如《網絡安全法》要求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需按法定審查标準(statutory review criteria)執行。
對法規/規章的合憲性審查(constitutional review),如國務院備案審查地方性法規。
法院依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法定司法審查(statutory judicial review)。
行政機關依《行政許可法》對許可申請的強制性審查。
(注:引用來源為真實法律數據庫及政府門戶,鍊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依據來源名稱檢索原文。)
“法定審查”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由特定機構或部門對某一事項進行強制性檢查、核實和評定的程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法定審查強調法律強制性,即審查行為并非自願選擇,而是由法律明确規定的義務。例如,行政許可前需對申請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查,合同籤訂需經過法律審查等。
審查内容與目的
包括檢查文件的合法性、程式的合規性、事實的真實性等,旨在确保符合法律要求或避免潛在風險。如提到的“法案審查”需核實條款是否符合上位法,教育類材料需經主管部門審核。
常見應用場景
流程特點
需遵循法定程式,例如提交材料→初審→實質性審查→結果通知。中提到的“審查經費”“審查提案”即屬于此類流程。
與其他審查的區别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審查案例,可參考《行政許可法》《民法典》等法規中關于審查程式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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