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asonable
argue
"講理的"是一個漢語形容詞,用于描述人或行為方式,核心含義是遵循道理、合乎情理、願意通過理性溝通解決問題。從漢英詞典的角度,其詳細解釋和對應英文如下:
理性與合理(Reasonableness)
指言行符合邏輯、公平或普遍認可的标準。
英文對應:reasonable(最常用),強調不偏激、有分寸。
例:他是個講理的人,從不無理取鬧 → He is a reasonable person who never makes unreasonable demands.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7年。
願意溝通協商(Willingness to Discuss)
指不固執己見,願意通過說理方式化解分歧。
英文對應:open to reason 或willing to listen to reason。
例:和講理的人談判更容易達成共識 → Negotiating with someone open to reason is more likely to reach a consensus.
來源:《牛津英漢漢英詞典》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年。
"不講理的"(unreasonable 或irrational)
例:她突然變得不講理 → She suddenly became unreasonable.
來源:《漢英綜合大辭典》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3年。
在漢語語境中,"講理"常與儒家"以理服人"的傳統關聯,強調通過道德和邏輯說服而非強制。英文雖無完全對等的文化概念,但reasonable 或rational 可覆蓋其核心意義,需結合語境補充"溝通意願"的隱含義。
例:中國傳統文化重視"講理"的處世之道 →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values the principle of resolving conflicts through reasoning.
來源:《中國文化關鍵詞》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
“講理”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包含以下含義和使用方式:
指在溝通或處理問題時,遵循邏輯、道理和公正原則,注重以理性而非情緒化的方式表達觀點或解決矛盾。例如:“遇到分歧要講理,而不是争吵。”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差異(如方言、書面語與口語),可查閱《現代漢語詞典》或權威語言學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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