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mprest system
【經】 imprest cash; imprest fund
institution; system
【醫】 regime; regimen; system
【經】 system
定額備用金制度(Imprest System)指企業預先撥付固定金額的現金給特定部門或個人,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後續憑合規單據報銷并補足原定額的資金管理制度。其核心在于"定額補充"而非"實報實銷",确保備用金餘額恒定。
定額撥付(Fixed Allocation)
企業根據曆史支出數據核定備用金額度(如¥5,000),一次性撥付給經辦部門。該額度通常維持數月或一個會計周期不變。
憑據報銷(Voucher Reimbursement)
經辦人需保留所有支出憑證(如發票、收據),定期提交財務部門審核。報銷時僅補充已支出部分,使備用金恢複初始定額。
例:若本月支出¥3,200,則報銷後備用金餘額仍為¥5,000。
責任到人(Designated Custodian)
備用金由指定保管人(如部門行政人員)負責,需确保資金安全與憑證完整性,避免挪用或憑證缺失。
財政部規定企業需建立備用金内控制度,明确報銷憑證要求(財政部官網)。
強調備用金保管人責任與定期清查機制(國家稅務總局)。
定義"Imprest System"為"A fixed amount of money used for small regular payments"(劍橋詞典,ISBN 978-0521122504)。
注:實務操作需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對備用金限額的規定,超範圍支出可能觸發稅務稽查風險。
定額備用金制度是企業或單位針對内部部門或人員零星開支需求設立的一種資金管理制度。以下從定義、特點、管理要求等方面進行說明:
定額備用金制度是指由財會部門根據用款部門的實際需求,預先核定一個固定金額的備用金,并撥付給指定負責人長期周轉使用。用款部門憑有效單據報銷後,財會部門直接補充現金至原定額,無需調整賬戶金額。
適用于頻繁發生小額支出的部門,例如:
提示:如需完整制度細節或不同企業的具體操作差異,可參考(MBA智庫百科)或(管理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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