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iner
gain; get; need; obtain; fit; ready for
benefit; favourable; profit; sharp
person; this
"得利者"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個層次:
基本定義 作為漢語名詞短語,"得利者"指實際獲得利益或好處的個人或群體,對應英文翻譯為"beneficiary"或"gainers"。《牛津英漢雙解詞典》将其定義為"通過特定事件、行為或制度安排獲取實質性收益的主體"。
語境應用 在法律語境中特指"通過他人行為獲得法定權益的受益人"(《元照英美法詞典》),例如遺産繼承關系中的指定受益人。經濟領域則強調"在資源分配或政策調整中實現淨收益的群體",如自由貿易協定中的産業獲利方。
詞義延伸 包含"被動獲益"與"主動獲利"雙重語義維度。《現代漢語詞典》指出該詞既可指代單純接收利益方(如保險受益人),也可指通過策略運作獲取優勢的群體(如壟斷市場中的既得利益集團)。
語言學層面,《漢英大詞典》标注其構詞法為動賓結構複合詞,"得"表獲取動作,"利"指實質利益,"者"作為名詞化後綴。該詞彙在跨文化交際中需注意與英文"stakeholder"(利益相關方)的語義區分。
關于“得利者”的含義和特點,綜合搜索結果可總結如下:
得利者指通過某種途徑獲得利益、好處或錢財的人或主體。其核心在于利益的獲取,既包括物質財富(如金錢、財産),也可能涉及其他形式的收益(如名譽、資源)。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得利者可劃分為兩類:
得利者的行為性質存在兩種可能性:
對比項 | 得利者 | 受益方 | 獲利者 |
---|---|---|---|
核心側重 | 錢財或直接利益獲取 | 廣義利益(含非物質) | 合法經營利潤 |
合法性暗示 | 中性(含正負向) | 正向(權益相關) | 正向(合法收益) |
法律約束 | 可能涉及不當得利條款 | 契約或法律關系 | 商業法規 |
示例來源 |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條 | 合同約定受益人 | 企業財務報表 |
得利行為需符合社會倫理,若通過損害他人利益獲利(如剽竊成果、侵占資源),雖可能短期得利,但會引發道德争議和法律風險。
建議具體場景中可參考《民法典》不當得利條款或商業法規,判斷得利行為的合法性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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