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使夫人"在漢英對照語境中通常指代大使的配偶,其定義和用法需結合外交禮儀與文化差異理解。根據《現代漢英詞典》(第3版)商務印書館的釋義,該詞對應英文"ambassadress"或"wife of the ambassador"兩種形式。但需注意:
詞義演變
英語國家已逐漸用中性表述取代傳統稱謂。牛津詞典官網Lexico指出,"ambassadress"現多指女性大使,而非大使配偶,為避免性别歧義,現代外交文書中更常用"spouse of the ambassador"。
外交禮儀規範
國務院《涉外人員手冊》明确規定,在正式場合應使用"大使配偶"作為标準譯法,該表述同時涵蓋男性與女性配偶群體,符合聯合國《外交代表公約》的性别平等原則。
文化内涵差異
劍橋詞典漢英版特别标注:中文"大使夫人"包含"協助大使履行禮儀職責"的隱性含義,而英文對應詞無此義務指向,翻譯時需通過語境補充說明。
跨文化誤用案例
《外交翻譯實務》(外研社)記錄典型錯誤:将"大使夫人"直譯為"ambassador's wife",可能引發對大使婚姻狀況的過度關注,建議采用"Madam Ambassador"(女性大使)或"ambassador's spouse"等中性表達。
“大使夫人”這一稱謂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大使的配偶
這是最常見的中文用法,指男性大使的妻子。例如,澳大利亞駐華大使艾大偉的夫人負責照料其飲食起居,并參與健康管理。該稱謂源自古代“夫人”的尊稱傳統(諸侯或高官之妻的尊稱)。
女性大使
英文單詞“ambassadress”既可指“大使夫人”,也可指“女大使”。但現代外交領域更傾向使用中性詞“ambassador”指代大使(無論性别),因此“ambassadress”更多用于非正式場合或曆史文獻中。
注意區分:中文語境下,“大使夫人”通常僅指大使的配偶,而女性大使一般直接稱為“女大使”或“大使”。例如,現任中國駐美大使謝鋒的配偶可稱“大使夫人”,而女性大使張璐則直接以“大使”稱呼。
延伸信息:大使夫人可能承擔部分非官方職責,如協助外交活動、參與文化交流等,但無正式外交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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