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erry franchise
ferry
【法】 ferriage
【經】 chartered right; right of patent; royalties; royalty
"擺渡特許權"是交通運輸領域特有的法律概念,指政府授予特定主體在指定水域或區域内經營渡輪服務的排他性經營權。該權利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法律授權基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第二十二條,港口經營許可制度為擺渡特許權提供了法理依據,要求運營方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來源:交通運輸部官網《港口經營管理規定》)。
權利内容構成
包含船舶調度權、票務定價權(需備案)、基礎設施使用權三項核心權利。例如《上海市輪渡客運管理條例》明确規定特許經營者享有渡口碼頭20年的優先續租權。
排他性特征
區别于普通行政許可,該權利具有時空排他性。以長江三峽庫區為例,交通運輸部2018年批複文件限定特定航段僅允許兩家企業運營跨江渡輪(來源:中國水運網權威報道)。
義務履行要求
權利持有人須承擔公益服務義務,包括極端天氣應急運輸、軍警船舶優先通行等。2023年珠江口港航管理局對特許經營企業開出的首張罰單,即因未履行台風預警期的應急待命義務(來源:中國海事服務網公告)。
“擺渡特許權”是由“擺渡”和“特許權”組合而成的概念,結合兩者的定義和實際應用場景,具體解釋如下:
擺渡
指用船舶在兩岸之間運送人員或貨物的行為,也指渡船本身。其核心是“跨越水域的運輸服務”,常見于河流、湖泊等地理環境(,)。例如:
特許權
指由行政機關或權利人授予特定主體在限定條件(如時間、地域、經營範圍)下使用某種資源或開展活動的獨占性權利(,)。例如:
“擺渡特許權”即指通過法定程式授予某一主體在特定水域或區域内獨家經營擺渡服務的權利。其特點包括:
此類特許權常見于需要規範管理的渡口或水域,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相關行政規定或特許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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