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cession obligation
follow; from; join; through
【醫】 ab; ab-; e-; ex-
【經】 fm
devoir; duty; incumbency; mortgage; obligation; onus; volunteer
【經】 engagements; liability; obligation
義務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個體或組織必須承擔的責任或行為約束,涵蓋法律、道德及社會規範三個維度。其英語對應詞需根據語境區分:
法律義務(Legal Obligation)
指由法律規定必須履行的責任,對應英文"duty" 或"obligation"。例如公民納稅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XX條明确民事主體有"履行法定義務"的責任(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英語辨析:"Duty" 強調法律或職務要求的強制行為(如 duty to report crimes),"obligation" 側重契約或承諾産生的約束(如 contractual obligation)。
道德義務(Moral Duty)
指基于社會倫理或良知的非強制性責任,英文多用"moral obligation"。如贍養父母、見義勇為等,源于《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倡導的"社會責任意識"(來源:商務印書館《牛津高階英英詞典》第10版)。
術語對比:道德義務具自願性,違反時受輿論譴責而非法律制裁。
社會義務(Social Responsibility)
涉及社會組織或企業對利益相關方的責任,英文譯為"social obligation"。例如企業環保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X條"污染者擔責"原則(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
概念延伸:在商業語境中,"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專指企業社會義務。
術語使用差異:
來源綜合參考: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 Hornby, A. S.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10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薛波.《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出版社.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國法制出版社.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從義務”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在合同關系中輔助主給付義務的次要義務。以下是具體解釋:
從義務(又稱從給付義務)指依附于主給付義務、不具有獨立意義的責任。其核心特點是: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條規定:承攬人應保守定作人秘密,不得留存複制品或技術資料。此條款即屬于典型的從義務,輔助主義務(完成承攬工作)的實現。
從義務雖不獨立存在,但若違反可能導緻合同目的無法完全達成。例如,未履行保密義務可能損害定作人權益,即使主義務已完成,仍需承擔相應責任。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分析,建議查閱《民法典》合同編相關章節。
鞭打刑兵強馬壯抽餘液觸染性肺腸炎代償機能障礙蛋白反應熱等值二進制數電分光光度計抵抗力敵與友短型骨盆二進制編碼地址浮點錯誤碼光化性眼炎鼓膜後隱窩函數分類賀活塞話筒緊急光反射局竈性壞死框架基本函數冷煙牟取暴利的人耐樹脂整理色牢度企業財富色異構晶體束帶樣痛銅磁黃鐵礦統一單位訂價外周第一留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