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demn; penalize; sentence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處刑”指司法機關依法對罪犯判處并執行刑罰的行為,對應的英文翻譯為“execution”或“imposition of penalty”。該詞強調法律判決的強制性實施,常見于刑事司法領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規定死刑執行程式需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英語法律文獻中,“execution”特指死刑執行(如electrocution, lethal injection),而一般刑罰執行則使用“enforcement of penalty”。牛津法律詞典指出,該術語的嚴謹使用需區分“量刑”(sentencing)與“行刑”(execution)兩個階段。
“處刑”是一個法律術語,指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罪犯判處相應刑罰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原則
需根據犯罪情節輕重、年齡(如未成年犯需特殊處理)等因素綜合判定刑罰。
常見刑罰類型
包括監禁、社會服務令、緩刑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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