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programmed grammar
order; rule
【化】 range
foreword; preamble; preface; proem
【法】 preamble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程式文法(Procedural Grammar)是計算語言學中的核心概念,指通過預定義規則系統描述語言結構生成過程的數學模型。其核心特征是将語法規則與程式化邏輯結合,通過遞歸和條件判斷機制實現語言結構的動态生成。
從漢英詞典視角,"程式"對應"procedure"(強調步驟化執行),"文法"對應"grammar"(語言規則系統),因此該術語凸顯規則驅動下的語言生成流程。美國語言學家Noam Chomsky在《句法結構》中提出的短語結構規則,可視為程式文法的理論基礎(來源:MIT Press)。
典型應用包括:
國際标準化組織ISO/IEC 14977标準定義的擴展巴科斯範式(EBNF),是程式文法在計算機領域的規範化實踐案例(來源:ISO官網)。該模型強調生成規則的可計算性,與傳統的描述性文法形成方法論區隔。
程式文法是計算機科學中用于描述編程語言語法結構的形式規則體系,屬于形式語言理論的分支。其核心目标是為編譯器、解釋器等工具提供解析代碼的規範基礎。以下是關鍵要點解析:
産生式規則(Production Rules)
定義符號之間的替換關系,例如:
<表達式> → <變量> + <數字> | <函數調用>
表示“表達式”可以是變量加數字或函數調用。
終結符與非終結符
if
、運算符+
)。<語句>
、<循環>
)。上下文無關文法(CFG)
最廣泛使用的程式文法,適用于描述大多數編程語言的語法結構,如變量聲明、控制流語句。
正則文法
用于定義詞法單元(如标識符、數字),通常由正則表達式實現。
編譯器設計
通過程式文法生成語法分析器(如LL、LR解析器),驗證代碼結構合法性。
代碼靜态分析
IDE利用文法規則實現語法高亮、錯誤提示(如括號不匹配)。
以簡單賦值語句的文法為例:
<賦值語句> → <變量> = <表達式>
<表達式> → <數字> | <變量> | <表達式> + <表達式>
此規則表明:賦值語句由變量、等號和表達式構成,而表達式可以是數字、變量或加法運算。
程式文法的嚴格性确保了代碼能被機器精确解析,是編程語言設計和開發工具的基石。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實現,可參考編譯器相關教材(如《編譯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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