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omponent identification
【計】 component identifier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成分标識”指對産品(尤指食品、藥品、化妝品等)所含物質進行說明的标籤或标記系統。其核心含義與翻譯如下:
中文釋義
“成分标識”指通過标籤、說明書等形式,明确列出産品原材料、構成要素或化學組成的系統性标注行為。在監管語境中特指符合國家标準的強制性信息公示。
英文對應譯法
來源:《牛津英漢雙解詞典》(第9版)"成分"與"标識"詞條釋義引申;FDA 21 CFR Part 101 食品标籤規範
消費者知情權保障
要求标注全部主要成分及添加劑(如食品中的防腐劑、色素),例如:
“Contains: Soybean Oil, Citric Acid, Red 40 Lake”
來源:《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GB 7718-2011》 預包裝食品标籤通則
安全風險提示
對緻敏原(Allergens)、刺激性成分強制标識,如:
“May Contain Traces of Peanuts”
來源:WHO《食品緻敏原标籤指南》
行業合規要求
化妝品需标注全成分(INCI名稱),藥品需注明活性/非活性成分,例如藥品标籤:
“Active Ingredient: Paracetamol 500mg”
來源:中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美國FD&C Act Sec. 502(e)
CODEX Alimentarius《食品标籤通用标準》要求成分按添加量降序排列。
《GB 29924-2013 食品添加劑标識通則》規定添加劑需标注功能類别+具體名稱。
FDA 21 CFR §101.4 強制要求食品标注主要成分及人工合成物。
前者聚焦原材料構成(如“面粉、白砂糖”),後者量化營養素含量(如“蛋白質5g”)。
“配料表”是成分标識的具體呈現形式,後者為抽象概念。
參考文獻(符合原則的權威來源):
“成分标識”指在産品标籤中對成分的标注規則和排列方式,主要用于化妝品、食品等領域。以下是化妝品成分标識的核心要點(以化妝品為例):
含量排序原則
成分按含量由高到低排列,例如水、甘油等基質成分常居首位。但需注意,排名靠前≠重要性高,部分有效成分(如透明質酸)即使含量低于1%也能發揮作用。
低含量成分(≤1%)
位于含量>1%的成分之後,可任意排序。例如防腐劑、香精等通常在此範圍内。
特殊成分标注
食品成分标識需标注淨含量、營養元素(如脂肪、糖類)及每日參考值,但規則與化妝品不同,需注意區分。
如需更完整的化妝品成分解析,可參考權威科普來源。
保證工資制并聯脫扣線圈常數表登記項傳送站磁光存儲材料碘克沙酸短毛多路複用系統扼殺自由者分機奮森氏微生物高鐵氰化的固定日期債券橫向混合計算機斷層造影就地制造咖啡白脂兩相電位顱曲氣派散文體的缫絲實用模型專利雙耳線雙卵性的隨機化方案統一操作系統土質水僞年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