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人在漢語中泛指社會知名度較高的人物,通常指在特定領域(如政治、文化、藝術、科學、體育等)取得顯著成就或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人。其核心含義強調公衆認知度與社會地位,而非單純的財富或權力。
“名人”由“名”(名聲、聲譽)和“人”(個體)構成,字面意為“有名聲的人”。該詞最早見于《呂氏春秋》,指德才兼備且受世人敬重者。現代用法中,其内涵擴展至各領域傑出代表,如學者、藝術家、運動員等。
英語常用celebrity 或famous person 對應“名人”,但存在細微差異:
“名人效應”指其言行對公衆的示範作用,常被用于公益倡導或商業推廣。例如,科學家袁隆平因雜交水稻貢獻成為科技領域名人,其影響力超越專業範疇,成為文化符號(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名人文化研究》)。
經典引用: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著名的人物;知名人士”。
英國《劍橋詞典》釋義:“A famous person”,并标注使用頻率為B1級(中級)詞彙。
“名人”一詞指在一定範圍内因卓越才能、成就或影響力而廣為人知的個人或形象,其内涵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廣義定義
名人是“在各行各業中能力崇高而備受景仰的人物”,其知名度覆蓋範圍具有相對性,小至社區、單位,大至國家乃至全球,隻要在特定區域内被廣泛知曉即可稱為名人。
核心特質
包括超凡的才華(如藝術家、科學家的專業能力)、社會影響力(如引領潮流或價值觀)、公衆關注度(如娛樂明星的粉絲群體)。例如,愛因斯坦因科學成就成為名人,而影視明星則因大衆文化影響力獲得關注。
領域劃分
可分為文化名人(作家、藝術家)、科技名人(科學家、發明家)、政治名人(政治家)、商業名人(企業家)等。
影響力層級
積極影響
名人通過示範效應推動社會進步(如科學家激勵青少年學習),或通過文化傳播促進交流(如演員帶動影視産業發展)。
争議性
名人的評判标準存在主觀性:部分人側重專業成就(如學術界的權威),另一些人更關注大衆知名度(如網紅)。此外,名人效應可能引發盲目崇拜等負面現象。
類型 | 正面案例 | 争議案例 |
---|---|---|
科技名人 | 屠呦呦(諾貝爾獎得主) | 某學術造假學者 |
娛樂名人 | 成龍(國際影星) | 流量明星(實力存疑) |
名人既是社會文化的象征符號,也是公衆價值觀的投射對象。其定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既要認可其積極貢獻,也需理性看待其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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