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diom
phrase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慣用語法”(Idiomatic Grammar)指語言中約定俗成、不符合嚴格語法規則但被母語者廣泛接受并高頻使用的特定語法結構或表達習慣。它強調語言在實際應用中的自然性與地道性,而非僅遵循形式語法規範。以下是詳細解析:
約定俗成性
慣用語法是語言社群長期使用形成的固定模式,其結構可能偏離邏輯或基礎語法規則,但母語者視其為自然表達。例如:
語法靈活性
部分結構允許非常規搭配,如英語中“make do”(湊合)省略介詞(make something do → make do),或中文“好不熱鬧”(雙重否定表肯定,實指“非常熱鬧”)。
語言 | 典型示例 | 語法非常規性 |
---|---|---|
中文 | “吃食堂” | 動詞“吃”+地點名詞,省略介詞(在食堂吃) |
“救火” | 字面矛盾(滅火),實指“搶救火災中的人/物” | |
英文 | “Long time no see” | 中式英語起源,已被接納為慣用問候語 |
“I could care less” | 邏輯矛盾(實指“毫不在意”),美式口語中替代“couldn’t care less” |
母語負遷移
學習者易受母語結構影響,産生錯誤類推。如中文無冠詞,導緻英語遺漏“the/a”(如“go to school”正确,但“go to the hospital”表就醫需冠詞)。
來源:Swan, M. (2005). 《Practical English Us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習得關鍵性
掌握慣用語法是語言地道性的核心标志。例如英語“have/get something done”結構(如“I had my hair cut”)隱含被動含義,需整體記憶而非逐詞翻譯。
詞典與學術著作
語言學理論
認知語言學認為慣用語法源于“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即形式-意義配對的整體儲存(如英語“What’s up?”作為問候構式)。
來源:Goldberg, A. E. (2006). 《Constructions at Work: 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慣用語法是語言生命力的體現,其習得需依賴語料積累與母語者語感,而非單純規則記憶。漢英學習者應通過大量閱讀、聽力輸入及語境實踐,内化兩種語言特有的語法習慣,避免機械翻譯導緻的表達失誤。
“慣用語法”通常指語言中習慣性使用的表達方式或固定結構,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語言的慣用語法案例,可參考(英語短語)或(中文慣用語)。
安瓿用油半滲透膜拌嘴成本的變動性對沖骨折分程式終結憤怒的附加命令負鍊矽橡膠膜國外公債航向恒門齒淨電抗脊髓發育不全鹿角菜羅望籽果膠氯絲菌素密事批量打印平整式牝鹿三價鎳事實上的占有水揚酸偶氮磺胺二甲嘧啶态度聽天由命推彈杆外來機械雜質未入帳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