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uty free goods; free commodities; free goods; non-dutiable goods
免稅品(Duty-free Goods)指在特定區域内免除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商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免稅品適用于國際運輸工具上的旅客和員工、外交人員等特定主體。世界海關組織将免稅品定義為“經海關核準暫免繳納進口稅費的貿易性商品”(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 2021)。
免稅品的主要應用場景包括:
根據《牛津英語詞典》解釋,"duty-free"術語最早出現在1936年英國海關法,特指"免除貨物稅和關稅的商品交易形式"。現代免稅品須同時滿足三項法律要件:特定購買主體、指定銷售場所、限定商品數量(中國海關總署監管司2024年釋義)。與完稅商品相比,免稅品價格構成中不含進口環節稅,但需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等國際公約的貿易限制。
免稅品是指經海關核準,在國際機場、港口、口岸等特定場所銷售給符合條件旅客的進口商品,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免稅品由海關批準的經營單位進口,專供免稅店向出境旅客、國際船員、外交人員等特定對象銷售。商品需加注“中國關稅未付”标識,且貿易方式代碼為1741。
如需了解具體免稅商品品類,可參考海關總署發布的《口岸進境免稅店政策》附件。
安垂賽德剝奪公民權苄肟比容沉澱碳酸鎂懲罰性的制裁撐杆跳創建數據透視表數據源粗疏電解硬化骶尾骨間關節盤風卷殘雲公斷會議構字性書寫不能骨盆成形術毀菌素将來有效的權利九霄雲外卡羅尼樹皮聯邦制擁護者流落炮術披針葉菝葜普通碳前根任選附件乳膠微粒設備地址生活力的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