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invisible items of trade
commerce; trade; traffic
【經】 commerce;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deal
besides; in addition; not closely related; other; outer; outside; unofficial
【醫】 ec-; ecto-; exo-; extra-; xeno-
income and expenses
【經】 expenses and receipts; incoming and outgoings
receipts and disbursements; revenue snd expenditure
item
【化】 item; project
【經】 item
貿易外收支項目(Non-trade Items in Balance of Payments)是國際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 BOP)中除貨物貿易(Visible Trade)以外的經濟交易統稱,屬于經常項目(Current Account)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含義如下:
貿易外收支項目指一國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發生的、不涉及貨物有形轉移的所有交易,主要包含三類:
如運輸、旅遊、通信、金融、保險、知識産權使用費等。例如,中國公司支付國際海運費用計入服務支出。
包括職工報酬(如外籍員工薪資)和投資收益(如股息、利息)。根據IMF标準,海外子公司利潤再投資也屬此類。
指無償提供的資源或金融資産,如僑彙、國際援助、捐贈。需注意與資本轉移區分。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實例說明 |
---|---|---|
貿易外收支項目 | Non-trade Items | 國際收支中除貨物貿易的經常性交易 |
服務收支 | Services Balance | 咨詢費收入、專利使用費支出 |
收益收支 | Income Balance | 海外債券利息、外企分紅 |
經常轉移 | Current Transfers | 僑彙彙入、國際組織無償援助 |
在《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頭寸手冊》(BPM6)中,貿易外收支歸類為"初次收入"(Primary Income)和"二次收入"(Secondary Income),涵蓋服務、收益及轉移支付。
明确将"服務"、"收益"和"經常轉移"列為經常項目子項,要求企業通過銀行進行涉外收付款申報。
特征 | 貨物貿易 | 貿易外收支 |
---|---|---|
交易标的 | 有形商品(如機械、農産品) | 無形服務、權益或單方面轉移 |
海關監管 | 需報關、完稅 | 不涉及實物通關 |
統計方式 | 按進出口報關單記錄 | 通過銀行跨境收付數據采集 |
數據來源:
國家外彙管理局《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指引》
IMF《Balance of Payments a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 Manual, Sixth Edition》
中國人民銀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
OECD《平衡收支手冊》
WTO《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定義框架
貿易外收支項目是國際收支經常項目中的組成部分,與貿易收支(商品進出口)相對應,主要包括服務、收益和經常轉移等非商品貿易的收支。以下是詳細解釋:
貿易外收支項目屬于國際收支中的經常項目,涵蓋除貨物貿易以外的其他交易,例如服務貿易、投資收益、職工報酬及無償轉移等。
貿易外收支項目的平衡情況影響一國國際收支整體狀況。例如,服務貿易順差可彌補商品貿易逆差,而投資收益逆差可能反映對外負債較高。
如需更完整的國際收支分類或數據,可參考權威經濟數據庫或國家外彙管理局的統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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