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臨時接收官英文解釋翻譯、臨時接收官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terim receiver

分詞翻譯:

臨時的英語翻譯:

at the time when sth. happens; for a short time; temporarily
【計】 temporary
【經】 ad hoc

接收的英語翻譯:

receive; incept; take over; take-over
【計】 R; REC; receive; receiving
【經】 reception; takeover

官的英語翻譯:

goverment official; officer; organ

專業解析

"臨時接收官"是一個法律和行政管理領域的專業術語,主要用于指代在特定情況下(通常是訴訟、破産或公司清算程式中)由法院或相關權力機構臨時指定,負責接管、保管和管理特定財産、資産或業務運營的個人或機構。其核心職責是防止資産流失、維持現狀,直至最終裁決或正式接管人任命。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釋其詳細含義如下:

  1. 術語構成與核心含義:

    • 臨時 (Línshí): 對應英文 "Interim" 或 "Provisional"。強調該任命是過渡性、暫時性的,并非永久或最終解決方案。其職責在特定任務完成(如資産保全至最終判決)或正式接管人上任後即終止。
    • 接收官 (Jiēshōu guān): 對應英文 "Receiver"。指被授權接管 (Take Over)、控制 (Take Control of)、管理 (Manage) 特定財産、資産、業務或事務的官員 (Officer) 或管理人 (Administrator)。其核心任務是保護相關資産的價值和完整性。
    • 綜合含義: "臨時接收官" 因此譯為 "Interim Receiver"。它特指在司法或行政程式(如訴訟、破産清算前)中,為避免資産被轉移、隱匿或貶值,由法院(最常見)或其他有權機關(如監管機構)臨時委任,負責接收、控制、保管和管理涉案或瀕危資産/業務的中立第三方。
  2. 核心職責與功能:

    • 資産保全: 這是最主要的目的。防止債務人或相關方在訴訟或破産程式進行期間不當處置資産(如變賣、轉移、隱匿)。
    • 接管與控制: 實際接收并控制被指定的資産、銀行賬戶、業務運營等。
    • 保管與管理: 負責妥善保管資産,并在必要時進行日常管理(如收取租金、維持公司基本運營以防資産貶值),但通常無權進行重大處分(如出售核心資産)。
    • 維持現狀: 在最終裁決(如判決執行、正式破産管理令下達)前,保持資産的現狀和穩定。
    • 報告義務: 通常需要向委任其的法院或機構報告資産狀況和管理情況。
  3. 任命場景 (常見于):

    • 訴訟保全: 在涉及大額金錢或財産糾紛的訴訟中(如債權人對債務人),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任命臨時接收官接管債務人資産,确保未來判決有財産可供執行。這是中國《民事訴訟法》中財産保全措施的一種強化形式(盡管"臨時接收官"作為特定稱謂更常見于普通法實踐,但類似功能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執行)。
    • 破産程式前: 在正式啟動破産清算或重整程式前,為防止債務人資産進一步流失,相關方(如債權人、監管機構)可申請法院任命臨時接收官。
    • 公司清算: 在公司清算過程中,有時會任命臨時接收官先行接管。
    • 特定監管情形: 在金融監管等領域,監管機構有時有權為保護投資者或穩定市場而臨時接管問題機構。
  4. 法律依據與權威性:

    • 在中國法律語境下,"臨時接收官"的概念和職能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財産保全的規定(特别是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關于破産申請受理後至管理人接管前的債務人財産保全措施中。雖然中文法律條文可能不直接使用"臨時接收官"一詞,而是使用"由法院采取必要措施"或指定"臨時管理人"等表述,但其職能實質與普通法下的 "Interim Receiver" 高度吻合,即法院指定第三方在關鍵過渡期臨時接管并保全資産。
    • 在英美法系(普通法)中,"Interim Receiver" 是一個明确的法律角色,常見于衡平法救濟和破産程式中,有具體的判例法和成文法依據。

參考來源:

"臨時接收官 (Interim Receiver)" 是一個在特定法律程式中,由權威機關(主要是法院)臨時任命,負責接管、控制、保管和管理特定資産或業務,以保全資産價值、維持現狀直至最終裁決或正式程式啟動的關鍵法律角色。其核心在于"臨時性"和"資産保全管理"。

網絡擴展解釋

“臨時接收官”對應的英文翻譯為interim receiver,屬于法律領域術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1. 詞義解析

    • 臨時(Interim):指短期的、暫時性的狀态,通常用于過渡期或特殊事件處理階段,強調非永久性。
    • 接收官(Receiver):在法律語境中,指由法院指定的、負責接管并管理特定資産或事務的官方人員,常見于破産、債務糾紛或企業清算等場景。
  2. 職責與場景
    臨時接收官通常被授權在正式解決方案出台前,臨時管理争議資産或機構運營。例如:

    • 在企業破産程式中,臨時接管財務以防止資産流失;
    • 在訴訟期間,暫時管理涉案財産以确保公平分配。
  3. 法律屬性
    該職位具有法定強制性,權力來源于法院任命,需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式,确保中立性和合規性。

由于當前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建議通過法律條文或專業司法詞典進一步核實具體適用範圍。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薄烤餅别厄米磁麻不用油的電化學傳感器鍛砧對乙氧苯替丁二酰亞胺高鐵黴素轟轟烈烈紅雲杉後退接觸角混合療法基本定律基本彙編語言雞骨常山記錄制驚厥型瘧髁管礦山所有權淋淋曆史成本假設偶極鍵平爐法匹配存儲層次氣密度掃描頭深海傳導圖實施通知書受阻胺說明注解望梅止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