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行為英文解釋翻譯、立法行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egislative action
分詞翻譯:
立法的英語翻譯:
law******; legislation
【醫】 legislation
【經】 legalization
行為的英語翻譯:
act; behavior; deed; conduct; dealing; demeanour; deportment
【計】 behaviour
【化】 behaviour
【醫】 behavior; praxis
專業解析
立法行為的漢英法律術語解析
一、術語定義
立法行為(Legislative Act) 指法定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或廢止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規範的活動。其核心特征包括:
- 主體特定性:僅限憲法授權的立法機關(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 程式法定性:需遵循《立法法》規定的提案、審議、表決、公布等流程。
- 效力普遍性:結果表現為法律、行政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對社會公衆具有強制約束力。
二、法律特征與分類
- 創制性行為
區别于行政執行行為(如行政處罰),立法行為直接創設新的權利義務規則。例如《民法典》的頒布重新定義了民事法律關系。
- 層級性分類
- 基本法律立法:由全國人大制定(如《刑法》)
- 一般法律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如《電子商務法》)
- 行政法規立法:國務院根據憲法法律授權制定(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三、效力範圍與界限
- 空間效力:通常覆蓋國家主權範圍(特别行政區除外法域另有規定)
- 時間效力:自公布施行日起生效,廢止時失效(法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 合憲性約束:立法内容不得與憲法抵觸,否則可能被撤銷(《立法法》第97條)。
四、實施主體與程式
主體類型 |
立法權限 |
典型程式 |
全國人大 |
修改憲法、制定基本法律 |
代表團審議→主席團表決→公布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解釋法律、制定一般法律 |
三審制→常委會表決→國家主席令 |
國務院 |
制定行政法規 |
部門起草→公開征求意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 |
權威參考來源:
-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全文(www.npc.gov.cn)
- 北大法寶法律數據庫《立法行為性質辨析》(www.pkulaw.com)
- 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條例》(www.gov.cn)
網絡擴展解釋
立法行為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制定、修改、廢止法律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并将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的活動。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基本定義與特點
- 國家意志性
立法行為以國家名義進行,目的是實現對社會資源、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
- 程式法定性
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式,包括起草、讨論、表決、公布等環節,确保法律制定的合法性與權威性。
- 規範性與普遍約束力
立法成果(如法律、行政法規)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強制力,調整不特定對象的行為。
二、主體與分類
- 國家立法機關
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制定基本法律(狹義立法)。
- 行政立法
行政機關(如國務院)根據授權制定行政法規,屬于抽象行政行為,需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内行使。例如,《立法法》規定國務院可制定執行性法規或管理職權相關法規。
三、與其他行為的區别
- 與具體行政行為的差異
立法行為針對不特定對象,形成普遍規則;而行政處罰、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作用于特定個體。
- 與司法活動的界限
立法是“創制規則”,司法則是“適用規則”,兩者在職能和程式上截然不同。
四、社會功能
通過制度性分配社會資源,确立利益格局,并為後續執法、司法提供依據。
如需進一步了解立法程式或具體案例,可參考《立法法》及相關法律文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安提塞普托邊線吹牛專家除能磁傾塗層萃取器锉磨音代銷第三磨牙圓鑿防水潤滑脂非線性分布式辦公系統功率密度工作電壓固定金額的消費貸款喊少摩損護脂圈量子效率内膜墊偶砷基胚帶丘系外核軟骨内的閃蒸排出攝政損害賠償碳系數特權分子塗黑猥裂頭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