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hrough bill of lading
聯運提單(Through Bill of Lading)是指由第一程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籤發的,全程覆蓋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方式(如海運、鐵路、公路、空運等)的貨物運輸單據。其核心功能是簡化托運流程,托運人隻需辦理一次托運手續、支付一次運費,即可實現貨物從起運地到最終目的地的全程運輸。以下是詳細解釋:
漢英對照定義
指承運人對全程運輸負責,即使涉及多個運輸區段和不同運輸工具,提單持有人可憑此單在目的地提貨。
物權憑證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71條,提單是"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聯運提單同樣具備此效力,代表貨物所有權,可背書轉讓(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運輸鍊條示例
工廠(起運地)→ 海運承運人A → 鐵路承運人B → 倉庫(目的地)
風險轉移節點
貨物損壞或滅失時,提單持有人可向籤發提單的承運人索賠,再由該承運人向實際責任方追償(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
對比項 | 聯運提單 (Through B/L) | 多式聯運單據 (MTD) |
---|---|---|
籤發主體 | 第一程承運人 | 多式聯運經營人(MTO) |
責任範圍 | 全程責任,但可追溯分承運人 | MTO獨立承擔全程責任 |
適用場景 | 傳統分段運輸 | 一體化門到門運輸 |
法律依據 | 《海商法》+《合同法》 | 《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
注:中國雖未加入多式聯運公約,但實務中MTD仍受《合同法》第317-321條約束(來源:中國交通運輸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管理規定》)。
信用證要求
若信用證要求"多式聯運單據",則聯運提單可能被拒付(因責任主體不同),需确保單證類型匹配(來源: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9條)。
隱藏風險點
聯運提單(Through B/L)是一種用于多種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貨運單據,其核心特點與作用如下:
聯運提單是由第一承運人或聯運經營人籤發的,覆蓋兩種及以上運輸方式(如海陸、海空、海鐵等)全程運輸的提單。例如貨物從工廠經公路運至港口,再通過海運和鐵路到達最終目的地,即可使用聯運提單。
聯運提單涵蓋不同運輸方式組合(如陸海聯運),而轉船提單僅適用于海海聯運場景。
海運多式聯運提單是常見形式,要求至少包含海運段,且承運人對全程運輸(除不可抗力外)承擔責任。
聯運提單簡化了多式聯運中貨主的操作流程,但需注意不同運輸區段的責任劃分。具體適用規則可參考《聯運單證統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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