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struction project
capital construction
plan; design; blueprint; calculate; intend; project; propose; scheme; proposal
program
【計】 planning
【醫】 project
【經】 output budgeting; plan; program; project; proposition; scheme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Plan)指政府或企業為提升社會經濟運行效率而系統規劃的基礎設施投資方案,通常涵蓋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核心領域。根據《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infrastructure”定義為“支撐國家或組織運行的基礎物理結構和組織架構”,而“development plan”強調長期戰略布局。
該術語在實際應用中包含三個層級:
在跨國合作場景中,該概念常與“一帶一路”倡議中的跨境鐵路、港口建設項目關聯,美國土木工程師協會(ASCE)将其評估标準納入《全球基礎設施競争力指數》。
基建計劃是指圍繞基礎設施建設制定的系統性規劃文件,涵蓋項目的目标、規模、進度及資源分配等核心内容。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建計劃全稱“基本建設計劃”,主要功能是指導基礎設施的固定資産擴大再生産。其核心目标包括:
依據項目管理理論,包含五大實施維度:
按時間跨度可分為:
成功實施基建計劃可帶來:
注:更多專業解釋可查閱知網百科及會計專業平台的完整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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