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lanned obsolescence
計劃報廢(Planned Obsolescence)的漢英詞典角度詳解
一、基礎定義
計劃報廢(Planned Obsolescence)指制造商人為縮短産品使用壽命的設計策略,旨在促使消費者重複購買。其英文定義為:
"A policy of producing consumer goods that rapidly become obsolete, requiring frequent replacement."
(來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二、運作機制與分類
通過物理設計限制産品壽命(如易損零件、不可更換電池)。例如,1924年“太陽神卡特爾”(Phoebus cartel)曾協議降低燈泡壽命至1000小時(原為2500小時)。
利用營銷手段制造“過時感”,如頻繁更新外觀設計(如智能手機年度疊代)。
軟件或接口升級使舊設備不兼容(如操作系統停止支持舊機型)。
三、典型案例與行業影響
四、争議與倫理探讨
五、相關術語對照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
計劃報廢 | Planned Obsolescence |
感知過時 | Perceived Obsolescence |
功能性過時 | Functional Obsolescence |
可持續設計 | Sustainable Design |
權威參考來源
計劃報廢(Planned Obsolescence),又稱計劃性汰舊,是工業領域的一種策略,指制造商通過設計手段人為縮短産品使用壽命,促使消費者在特定時間後不得不更換新産品。以下是其詳細解析:
計劃報廢的核心在于人為控制産品壽命。制造商通過物理設計(如易損零件)、技術限制(如軟件不兼容)或消耗品停供(如專用墨盒)等方式,使産品在保固期後失效。例如,早期燈泡行業曾聯合将壽命從2500小時降至1000小時,以推動重複購買。
該概念可追溯至1924年,由歐司朗、飛利浦等企業組成壟斷集團“Phoebus”,通過協議限制燈泡壽命并收取違約金,成為計劃報廢的早期典型案例。
計劃報廢反映了商業利益與資源可持續性之間的沖突。消費者可通過延長保修、選擇模塊化設計産品等方式應對,而廠商需在盈利責任與社會責任間尋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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