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jacker
hijack; kidnap
【法】 abduct; abduction; hijacking; hold under duress
infract; violate; criminal; sin
【法】 commit; perpetrate
劫持犯(jié chí fàn)指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非法控制交通工具(如飛機、船舶、汽車)或人員,意圖達到特定目的(如勒索、政治要求)的犯罪分子。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對應以下核心釋義:
行為特征
“劫持”由“劫”(強行奪取)和“持”(控制)構成,指通過武力威脅強行控制目标。在法律語境中,“劫持犯”特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1條(劫持航空器罪)、第122條(劫持船隻、汽車罪)規定的犯罪行為主體。
犯罪對象
包括航空器、船舶、機動車輛等交通工具,或直接針對人員實施綁架式控制(如人質劫持)。
Hijacker
最常用譯法,專指控制交通工具的劫持者(例:air hijacker 劫機犯)。《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其為:“非法奪取航空器、船舶等交通工具控制權者”。
Kidnapper
當劫持對象為人非交通工具時,需用此詞(例:hostage kidnapper 人質劫持犯)。二者法律性質不同,需根據犯罪客體區分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21-122條明确劫持犯的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死刑。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劫持”釋義為“用武力挾持(交通工具或人)”。
《聯合國反劫持公約》(Convention against the Taking of Hostages)将劫持人質行為定義為國際犯罪。
注:本文釋義綜合中國刑法、權威漢英詞典及國際公約,術語使用需嚴格區分犯罪客體(交通工具/人員)。法律實踐中,“劫持犯”的定罪需滿足主觀故意與客觀暴力要件。
“劫持犯”指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控制他人或交通工具等,以實現特定目的(如勒索財物、要挾第三方等)的犯罪行為。以下從法律定義、構成要件及刑罰等方面詳細解釋:
行為方式
劫持的核心在于通過暴力、脅迫、麻醉等手段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或控制交通工具,例如捆綁、禁閉、挾持等()。其本質特征是對被害人的實際控制,可能伴隨勒索財物、逃避追捕等目的()。
與綁架罪的區别
劫持并非獨立罪名,而是可能構成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或劫持交通工具罪等。例如:
主要罪名及量刑
加重情節
包括造成重傷/死亡、冒充軍警、持槍作案等,可能升級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劫持犯”需根據行為對象、目的及後果綜合判定罪名。其核心是對他人或交通工具的非法控制,法律後果嚴重,最高可判死刑。具體案件需結合《刑法》相關條款及司法解釋分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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