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ham defense
artificial; fake; false; furlough; holiday; if; sham
【計】 F
【醫】 pseud-; pseudo-
defend; plead; vindicate; justification; vindication
【經】 plead
假辯護(jiǎ biànhù) 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出于非正當目的(如拖延訴訟、幹擾司法程式、掩蓋真實事實等),故意提出的缺乏事實或法律依據、非真誠的辯護意見或策略。其核心在于"非真實性"與"惡意性",區别于基于合理懷疑或法律依據的正常辯護。
本質與目的
假辯護并非旨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或澄清事實,而是利用法律程式達到不正當目的。常見動機包括:拖延審判時間、消耗對方資源、規避法律責任或幹擾司法公正。其行為可能構成對法庭的欺騙或濫用訴訟權利。
法律特征
(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第11版,"sham defense"定義為"無實質内容、僅為拖延或騷擾而提出的抗辯")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法律後果
法院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3條(誠信原則)駁回假辯護主張,并可能對當事人處以罰款、拘留(第115條)。情節嚴重者可能觸犯《刑法》第307條之一"虛假訴訟罪"。
權威參考來源:
“假辯護”并不是一個标準漢語詞彙或法律術語,但可以通過拆解“假”與“辯護”的含義進行推測性解釋:
詞義推測
可能的場景
注意區分
建議:若需嚴謹使用,建議明确表述為“虛假辯解”“僞造證據”等規範術語,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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