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本體”(Běn tǐ)的核心含義需從哲學與語言學兩個維度理解,其對應的英文術語具有特定學術内涵:
在西方哲學傳統中,“本體”主要指Ontology(本體論)的研究對象,即存在的本質、實體或終極實在。它探究“何物存在”(What exists?)以及存在的基本範疇與結構。例如:
“本體論關注存在本身(being qua being),而非具體存在物的屬性。” —— 參考亞裡士多德《形而上學》的經典定義
康德哲學中的Noumenon(本體)指獨立于人類感知的“物自體”,與現象(Phenomenon)相對,是人類認知無法觸及的實在 。
在語言分析中,“本體”指詞語未經屈折或派生的Base Form(基本形式),即詞典收錄的詞目(Lemma)。例如:
動詞“研究”的本體是其原形,區别于屈折形式“研究了”“研究過”;
英語詞“run”是本體形式,其屈折形式包括“runs”“ran”“running” 。
《現代漢語詞典》将“本體”定義為:“事物的原樣或自身” 。
Ontology 定義為“對存在之性質與結構的研究”,是形而上學分支 。
詞本體(Lemma)是“詞典中代表一組相關詞形的抽象單位” 。
區分 Noumenon(本體界)與 Phenomenon(現象界),強調本體的不可知性 。
“本體”在漢英對譯中需依語境選擇Ontology(哲學存在論)、Noumenon(物自體)或Base Form/Lemma(語言基本形式),三者共同指向事物剝離外在關聯後的本質存在或原始狀态。
“本體”是一個多學科交叉的概念,其含義在不同領域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哲學、語言學、計算機科學等領域的詳細解釋:
本質與現象對立
本體指事物最根本的實在或本質,與表面現象相對。例如柏拉圖認為“理念”(如“美本身”)是本體,具體事物(如美麗的花朵)是對理念的模仿。康德哲學中,本體指不可直接認識的“自在之物”,而辯證唯物主義認為本體與現象之間無絕對界限,隻有已知與未知之分。
實體性存在
在傳統哲學中,本體也指具有獨立存在性的實體,如《後漢書》提到的“全本體”強調事物原本的形态或基礎。
語言系統的核心
本體指語言的基本要素,如語音、詞彙、語法等構成的體系。例如語音系統(音素、音節等)是語言存在的本體基礎。
比喻中的本體
在修辭學中,本體指被比喻的對象。例如“小紅的臉像花兒”中,“小紅的臉”是本體。
知識表示模型
本體是描述概念、屬性及關系的抽象模型,用于知識圖譜、數據集成等領域。例如華為雲将其定義為“領域内抽象概念的集合”,通過形式化語言構建共享詞表。
應用場景
支持智能推理、語義搜索等,如PSL(過程規範語言)通過本體實現不同系統間的語義互操作。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領域的定義,可參考來源網頁(如哲學參考,計算機科學參考)。
半幹壓成型法鮑格羅夫氏纖維苯基三苄基錫玻璃管不服判刑的上訴差分微分方程卒中彈性膠布點火塞放射計分辯力副樹光導增益宏錄制器頰Ж的頸後傾經紀人汲水桶聚集态克己獵手利己主義的木酮醛糖排除的浦肯野氏纖維全部費用在内價失禮的四酸鹼托收被背書人未受請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