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fire coinsurance
fire
【化】 fire hazard
【經】 fire disaster
【法】 coinsure
火災共同保險(Fire Co-insurance)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物的火災風險,并按約定比例分擔保險責任與保費的一種保險形式。以下從專業角度分維度解析:
法律基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條,共同保險屬于重複保險的特殊形式,要求投保人将保險情況通知各保險人,各保險人按承保比例承擔賠償,且賠償總額不超過保險價值。
英文對照:Co-insurance clause(共保條款)
風險分攤模式
當保險标的(如大型廠房、倉儲設施)價值過高時,單一保險公司可能無法獨立承擔風險。多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Co-insurance Pool),按份額承保(如A公司承保60%,B公司承保40%),出險後按比例賠付。
對比項 | 共同保險 | 再保險 |
---|---|---|
合同關系 | 投保人與多家保險公司直接籤約 | 原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籤約 |
風險轉移方向 | 橫向分攤(多家公司平行承保) | 縱向轉移(原保公司向再保公司分保) |
投保人知情權 | 必須知曉所有共保公司及份額 | 無需告知投保人 |
大型商業項目
如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的財産險方案中,10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總保額120億元,其中火災風險占比35%(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2023年《巨災保險發展報告》)。
曆史案例參考
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某化工企業倉庫火災賠案涉及5家共保公司,依據《火災保險共保協議》第7條,按份額支付賠款2.3億元(案例引自:保險行業協會《重大事故理賠白皮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章"保險經營規則"
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
官方發布鍊接(全國人大官網)
《財産保險共保業務操作指引》
發布機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政策文件鍊接(銀保監會官網)
注:以上鍊接均為政府機構官方網站,内容實時有效(截至2025年7月31日驗證)。
火災共同保險是指在火災保險中,由多個保險人或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共同分攤風險的保險機制。其含義和運作方式可分為以下兩類:
多個保險公司聯合承保同一标的的火災風險,通常需滿足以下條件:
當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視為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共同承擔風險,具體規則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火災保險的共保條款細節,可參考和中的具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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