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igate
護衛艦(英語:Frigate)是海軍序列中一類多功能中型水面作戰艦艇,其核心職能涵蓋艦隊護航、反潛作戰、區域防空及海上巡邏等任務。根據《牛津英漢軍事詞典》的定義,現代護衛艦通常指排水量在1500-6000噸之間,配備導彈垂直發射系統、反潛魚雷和艦載直升機的機動兵力。
該艦種的曆史可追溯至17世紀風帆戰艦時代,最初指輕快帆船執行偵察與商船護航任務。二戰期間,英國海軍将護衛艦發展為專業反潛艦艇,這一功能定位被《大英百科全書》列為現代護衛艦的戰術基礎。美國海軍研究所(U.S. Naval Institute)的技術報告顯示,當代護衛艦普遍裝備有源相控陣雷達和協同作戰系統,其作戰半徑可達8000海裡,兼具對海、對空、對潛的三維作戰能力。
與驅逐艦相比,護衛艦在《簡氏戰艦年鑒》的分類标準中呈現出更強調經濟性和任務適配性的特征,常作為航母戰鬥群的次級防衛單元或獨立執行低強度沖突任務。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的規範文件特别指出,054A型護衛艦配備的HQ-16防空導彈系統可實現40公裡内同時攔截4個空中目标。
護衛艦是海軍中一種兼具曆史傳承與現代功能的中輕型水面作戰艦艇,其定義和功能隨時代演變不斷擴展。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早期雛形
護衛艦的雛形可追溯至16世紀歐洲的三桅武裝帆船,主要用于護航和巡邏。17世紀,英國和法國将單桅帆船改造為軍用戰船,首次使用“護衛艦”一詞,定義為介于巡防船與單桅戰船之間的艦種,執行海岸防衛、輔助主力艦作戰等任務。
功能擴展
18世紀,英國海軍明确護衛艦的定位:配備單層火炮甲闆、18-28門火炮,適合護航但不參與主力決戰。一戰期間,為應對潛艇威脅,協約國建造了大量千噸級護衛艦,強化反潛能力。
現代護衛艦主要承擔以下多樣化任務(綜合):
當前護衛艦已成為各國海軍主力艦種之一,例如中國海軍現役超100艘護衛艦。其發展趨勢包括:
護衛艦憑借成本適中、功能全面的特點,從早期的輔助艦種發展為現代海軍不可或缺的多用途平台。若需進一步了解其分類或經典型號,可參考人民網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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