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tingent gains
either; maybe; or; perhaps
【計】 OR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經】 gains
在漢英法律與會計術語體系中,"或有利得"對應的規範譯法為Contingent Gain,指依附于未來不确定事件發生才可能實現的潛在收益。該概念具有三層核心内涵:
法律确權性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或有利得需滿足"權利基礎明确且金額可計量"原則,區别于一般商業預期收益。例如未決訴訟中原告可能獲得的賠償金,需滿足勝訴概率超過50%方可确認。
會計準則處理
國際會計準則IAS 37明确規定,企業不得在資産負債表中确認或有利得(IAS 37.31),僅允許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此處理方式源于會計穩健性原則,防止虛增資産。
風險依存特征
Black's Law Dictionary強調該類收益需滿足"雙重不确定性":既取決于特定觸發事件(如法院判決),又依賴标的資産價值波動(如賠償金額的最終認定)。典型應用場景包括企業并購中的對賭協議、保險理賠争議等。
或有收益(或有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産生的、未來可能帶來經濟利益流入的潛在事項,但其發生具有不确定性。以下是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
或有利得屬于或有事項的範疇,指未來可能因特定事件(如訴訟勝訴、政府補助批準等)導緻資産增加或負債減少的收益。這類收益在會計上不滿足确認條件,因此不納入正式核算,僅通過財務報表附注披露。
與“利得”的區别
會計處理原則
基于謹慎性原則,會計準則要求對或有收益持保守态度,僅在實現可能性極高時才予以确認。大多數情況下需通過附注說明,避免高估企業資産或收益。
實際應用示例
若企業因專利侵權起訴其他公司,可能獲得賠償金。在判決前,該賠償屬于或有利得,僅需披露;判決勝訴且金額确定後,則轉化為實際利得,可計入利潤表。
或有利得強調潛在性和不确定性,與已實現的利得存在本質差異。如需完整會計準則依據,可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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