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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財産英文解釋翻譯、混合財産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ixed property

分詞翻譯:

混合的英語翻譯:

mix; admix; blend; compound; incorporate; interfusion; meld
【計】 mixing
【化】 admixture; mixing
【醫】 admixture;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M. et sig.; misce; mix; mixing
permixion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專業解析

混合財産(Mixed Property)指同時具備動産與不動産雙重法律屬性的特殊財産類型,其核心特征在于:物理上附着于不動産,但法律上可獨立分離作為動産處置。該概念源于羅馬法對“從物隨主物”原則的例外情形,在現代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實踐意義。

一、法律定義與特征

  1. 雙重屬性

    混合財産的本質是動産與不動産的結合體。例如:

    • 未收割的農作物:生長時屬于土地(不動産),收割後轉化為動産;
    • 建築内定制設備:安裝時為不動産組成部分,拆除後可作為動産交易。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15條;《元照英美法詞典》"Fixture"詞條)

  2. 權屬變動規則

    其所有權轉移需遵循特殊規則:

    • 若未約定,混合財産隨主物(不動産)轉移(《民法典》第320條);
    • 當事人可約定獨立處分權,如農業承包中保留作物收割權。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物權糾紛司法解釋》第12條)

二、英美法系對應概念

在普通法體系中,Hybrid Property 或Chattel Real 指租賃地産權等兼具不動産權益與動産特征的財産:

三、與相似概念的區别

類型 混合財産 合成物 集合物
法律性質 動産+不動産雙重屬性 多個動産結合為新物 多個獨立物聚合
處置方式 可分離處置 不可分割處置 可單獨處置
典型示例 溫室大棚中的育苗設備 汽車發動機 圖書館藏書

四、實務應用場景

  1. 擔保融資:工廠機械設備可作為動産抵押,同時保留不動産附着狀态;
  2. 遺産繼承:果園繼承時,果樹按不動産處理,果實按動産分割;
  3. 跨境貿易:進口大型生産線按混合財産分類報關,部分組件適用動稅率。

    (來源: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第2章;《海關進出口稅則》歸類注釋)

學術定義參考:

王利明《物權法研究》指出:“混合財産的本質是法律對特定財産‘雙重身份’的承認,其規則設計平衡了物權穩定性與交易靈活性需求。”(第4版第218頁)

網絡擴展解釋

“混合財産”在法律範疇内通常指不同性質或歸屬的財産因界限模糊而難以區分的情況,尤其在婚姻、企業等領域較為常見。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定義與核心特征

混合財産主要指原本屬于不同所有者或不同性質的財産(如個人財産與共同財産)因混合而無法明确區分歸屬。其核心特征為:

  1. 財産界限消失:例如婚前存款與婚後收入長期共用同一銀行賬戶,導緻無法分辨具體金額的歸屬()。
  2. 可能涉及自願或非自願行為:如夫妻協商共同管理財産(自願),或未經一方同意的財産混合(非自願)()。

二、常見類型

根據混合原因和結果可分為:

  1. 可分離混同:混合後仍可通過技術手段(如銀行流水追溯)區分財産;
  2. 不可分離混同:混合後無法區分或分離成本過高,如現金混用多年且無記賬;
  3. 時間性混同:常見于婚姻中,婚前個人財産與婚後共同財産長期混合使用()。

三、典型場景

四、法律後果

一旦被認定為不可分離的混合財産,相關權益可能按以下方式處理:

建議:為避免争議,可通過設立獨立賬戶、籤訂財産協議、保留交易憑證等方式預防混同。涉及法律糾紛時,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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