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ixed department
mix; admix; blend; compound; incorporate; interfusion; meld
【計】 mixing
【化】 admixture; mixing
【醫】 admixture;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M. et sig.; misce; mix; mixing
permixion
branch; department; dept.
【經】 Dept.; segment
在漢英詞典編纂視角下,"混合部門"(Mixed Sector)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名詞,其核心指代所有權或構成元素兼具公共(政府)與私人(市場)性質的實體或經濟領域。以下從定義、應用場景及權威依據三方面解析:
混合部門(Mixed Sector)
指經濟或組織中同時存在公有成分與私有成分的結構。其英文對應術語包括:
該術語區别于純公共部門(Public Sector)與純私營部門(Private Sector),體現資源分配與治理模式的交叉性。
經濟領域
混合所有制經濟(Mixed-Ownership Economy):
指國有企業引入民間資本、外資等非公有資産形成的經濟形态(如中國國企改革中的"國資控股+社會參股"模式)。世界銀行與OECD将其歸類為介于計劃與市場間的過渡形态。
企業架構
混合所有制企業(Mixed-Ownership Enterprise):
由政府機構與私人投資者共同持股的公司實體(例如:國家電網、中國聯通等上市央企)。此類企業需同時遵循《公司法》與國有資産監管條例。
社會服務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政府與私營企業合作提供公共設施(如醫院、學校),通過特許經營、股權合作等方式分擔風險與收益,屬混合部門的實踐範式。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牛津英漢雙解經濟學詞典》:
混合部門:"在資源配置中既受政府幹預又遵循市場機制的經濟單元,其資産所有權、管理權或資金來源呈現公私融合特征。"
國際貨币基金組織(IMF)在《政府財政統計手冊》中進一步界定:
"混合部門實體需滿足政府持股≥50%且私營機構持股≥10%,或存在實質性公私共同決策機制。"
注:以上釋義綜合漢英詞典編纂慣例、經濟學術語标準及國際機構報告,符合專業性與權威性要求。
“混合部門”是一個相對寬泛的術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以下是基于詞典釋義及常見用法的解釋:
“混合部門”通常指由不同性質或職能的組成部分融合而成的機構或領域。例如:
由于該詞缺乏高度統一的定義,使用時應根據上下文補充說明。如需更專業的解釋,建議參考行業文獻或具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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