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 aeronautical radio service
航空無線電服務(Aeronautical Radio Service)
航空無線電服務指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和各國航空管理機構規範下,利用無線電頻譜為航空器運行提供的通信、導航、監視(CNS)保障體系。其核心功能包括:
航空移動通信(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實現空中交通管制(ATC)指令傳遞、航班動态協調及緊急情況聯絡。主要使用甚高頻(VHF:118-137 MHz)波段進行語音通信,并逐步推廣數據鍊通信(如CPDLC)。國際标準參考《ICAO Annex 10》第I卷。
航空無線電導航(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為航空器提供精确位置、航向與進近引導,關鍵系統包括:
技術規範見《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規則》(ITU RR)第5條。
航空監視服務(Aeronautical Surveillance Service)
通過雷達與自動相關監視(ADS)技術追蹤航空器位置:
應急與安全服務
包含全球遇險與安全系統(GADSS)框架下的應急頻率(121.5 MHz)和衛星搜救(COSPAS-SARSAT)支持。
術語對照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可直接引用的網頁鍊接,以上來源依據國際組織公開技術文件編號列出,實際内容需通過ICAO、ITU、FAA等官網檢索對應文檔。)
航空無線電服務是指利用無線電技術為航空領域提供通信、導航、監測等關鍵功能的技術服務體系,是保障飛行安全與效率的核心基礎設施。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技術原理 基于電磁波在空間輻射傳播的特性,通過特定頻率的無線電波實現信息傳遞。電磁波通過電場與磁場的交替變化形成波動傳播,其頻率範圍需符合國際航空無線電标準(如108-137MHz頻段用于地空通信)。
二、核心功能
地空通信
飛行員與塔台通過甚高頻(VHF)無線電保持實時聯絡,協調起飛、降落及航路調整。典型應用場景包括:氣象信息通報、緊急情況處置、飛行高度層變更等。
導航定位
通過儀表着陸系統(ILS)、甚高頻全向信标(VOR)等設備發射導航信號,輔助飛機在能見度低時精準定位跑道,誤差可控制在0.3度以内。
空域監測
二次監視雷達(SSR)依賴無線電應答機信號,實時追蹤飛機位置、高度、速度等參數,空中交通管制員據此調配航班間隔。
三、典型幹擾源
• 非法使用航空頻段的無人機遙控器
• 機場周邊大功率電子設備(如工地雷達)
• 太陽耀斑引發的電離層擾動
四、服務延伸
現代航空無線電服務已拓展至衛星通信(如ACARS系統)、自動相關監視(ADS-B)等新技術領域,實現全球航班實時監控。
如需了解具體設備參數或頻率分配細則,可查閱國際電信聯盟(ITU)《無線電規則》附錄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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