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海濱産權英文解釋翻譯、海濱産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littoral rights

分詞翻譯:

海濱的英語翻譯:

plage; seashore; shore; strand

産權的英語翻譯:

property right
【經】 equities; equity

專業解析

海濱産權(英文:Littoral Property Rights)指權利人依法對毗鄰海洋的土地及其附屬設施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核心特征是與海岸線的直接關聯性,需區别于一般陸地産權,受海洋生态保護、公共通行權等特殊法律限制。

一、法律定義與權利範圍

  1. 空間範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濱産權涵蓋潮間帶、近岸水域及毗鄰陸域(如沙灘、礁石、防護林等),但海床及專屬經濟區資源屬國家所有,私人僅獲有限使用權 。

  2. 權利内容

    包括建設海濱設施(碼頭、觀景平台)、開發旅遊項目等,但需遵守《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對生态紅線的限制,禁止破壞自然岸線或阻塞公共通道 。

二、特殊限制與義務

  1. 公共地役權(Public Trust Doctrine)

    國際通行原則要求海濱産權人保障公衆通行權(如沙灘漫步)和親水權利,美國《海岸帶管理法》(Coastal Zone Management Act)明确要求預留公共通道 。

  2. 生态保護責任

    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産權人需承擔紅樹林、珊瑚礁等生态系統的維護義務,開發項目須進行環評并繳納生态補償金 。

三、國際法視角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1條将海岸線定義為“陸地與海洋的分界線”,毗鄰國家需協調産權劃定,避免主權争議。典型案例如地中海沿岸國家對“濱海後退線”(Setback Line)的共同監管機制 。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海濱産權是指與海濱區域相關的財産權利,通常涉及法律對沿海土地、水域及附屬資源的歸屬和使用權的規定。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海濱産權(Littoral Rights)是法律術語,指沿海土地所有者對毗鄰水域的特定使用權,例如通航、捕魚或合理使用水資源等權利。這類權利與海岸線直接相關,屬于不動産權益的一部分。

二、核心特征

  1. 排他性與絕對性
    産權人擁有對海濱區域的獨占控制權,可排除他人幹涉(如禁止未經許可的占用或開發)。
  2. 資源關聯性
    可能涵蓋海濱附近的漁業、礦産、鹽業等自然資源的使用權,類似海洋産權的延伸。
  3. 法律限制性
    需符合國家或地區對海岸帶管理的特殊規定,例如生态保護或公共通行權限制。

三、與普通房地産産權的區别

四、應用場景

提示:具體權利内容因地區法律差異較大,建議咨詢當地法律文件或專業機構獲取準确信息。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保留的權力标量枚舉類型波動性簿記事項不相上下超環境試驗系統電振蕩對比獨立性附約高山氣候後小動脈檢查視孔膠乳鑄型法夾竹桃葉苷磷酸轉乙酰酶離散型規劃流化床反應器馬克思主義的母材前月狀小葉汽油站熱力學的色譜聚焦使用參數授獎脫揮發分作用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