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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道主義法英文解釋翻譯、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分詞翻譯:

國的英語翻譯:

country; nation; national; state

際的英語翻譯:

between; border; boundary; inside; occasion; on the occasion of

人道主義法的英語翻譯:

【法】 humanitarian law

專業解析

國際人道主義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IHL)是規範武裝沖突期間行為的法律體系,旨在限制戰争影響并保護未參與或不再參與敵對行動的人員。其核心概念可從中英文術語對照及權威定義展開:

  1. 術語定義與法律框架

    國際人道主義法在中文語境中又稱“戰争法”或“武裝沖突法”,英文對應術語為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簡稱IHL)。根據國際紅十字委員會(ICRC)的定義,IHL是一套“旨在出于人道原因限制武裝沖突影響”的規則,主要包含《日内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其核心原則包括區分戰鬥員與非戰鬥員、禁止過度傷害和軍事必要性原則。

  2. 適用範圍與核心條約

    IHL僅適用于武裝沖突期間,涵蓋國際性沖突(如國家間戰争)和非國際性沖突(如内戰)。主要法律文件包括:

    • 《日内瓦四公約》(1949年):保護戰俘、傷員及平民;
    • 《第一附加議定書》(1977年):擴展對國際沖突的規範;
    • 《第二附加議定書》(1977年):首次專門約束國内武裝沖突。
  3. 關鍵保護對象與義務

    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的闡釋,IHL要求沖突各方:

    • 确保平民免受攻擊;
    • 為戰俘提供人道待遇;
    • 禁止使用化學武器和蓄意攻擊醫療設施。
  4. 執行與當代挑戰

    國際刑事法院(ICC)通過《羅馬規約》對嚴重違反IHL的行為行使管轄權,例如戰争罪和反人類罪。當前IHL面臨新型戰争技術(如無人機和網絡戰)的適用性争議,相關讨論可見于海牙國際法研究院(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年度報告。

網絡擴展解釋

國際人道主義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又稱戰争法或武裝沖突法,是國際法的重要分支,旨在減輕武裝沖突的殘酷性,保護未參與或不再參與敵對行動的人員,并限制作戰手段和方法。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定義與性質

國際人道主義法通過條約和習慣法形式,約束戰争或武裝沖突(包括國際性和非國際性)中的行為。其核心是“保護”與“限制”,即在沖突中維護人類尊嚴,平衡軍事需求與人道關懷。

二、基本原則

  1. 人道原則:保護平民、傷病員、戰俘等非戰鬥人員,禁止攻擊醫療和宗教場所。
  2. 區分原則:必須區分戰鬥員與非戰鬥員、軍事目标與民用設施。
  3. 比例原則:軍事行動造成的損害不應超過預期軍事利益。
  4. 禁止不必要痛苦:限制使用可能引起過度傷害或不分皂白攻擊的武器(如化學武器)。

三、核心内容

  1. 保護對象

    • 人員:平民、戰俘、傷病員、醫務人員等。
    • 場所與物品:醫院、宗教文化場所、民用基礎設施等。
    • 自然環境:禁止破壞森林、水源等生存必需環境。
  2. 限制手段

    • 禁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如核武器、生物武器)。
    • 禁止背信棄義行為(如詐降)。

四、法律淵源

五、曆史與發展

國際人道主義法起源于19世紀,亨利·杜南推動的《日内瓦第一公約》(1864年)是其裡程碑。後續通過多次修訂和補充,逐步形成現代框架,尤其是1977年議定書整合了海牙與日内瓦體系。

六、執行與挑戰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主要推動和監督機構。當前挑戰包括非國家行為體遵守不足、新型武器(如網絡戰)的規制缺失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約内容或案例,可參考日内瓦公約原文或國際法院相關判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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