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taxable profit
imposition; levy; taxation
【經】 imposition of tax
account; gain; markup; profit; return
【經】 margin; profit
課稅利潤(Taxable Profit)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内,依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其核心概念是将會計利潤通過稅法允許的調整項進行修正,形成符合稅收法規的計稅基礎。具體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會計利潤基礎
以企業財務報表中的稅前利潤為起點,通常包含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期間費用等常規財務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稅收調整項
需對會計利潤進行稅法規定的增減調整,例如:
國際差異與計算邏輯
不同國家采用的計算體系存在差異,例如中國采用直接法(收入總額-扣除項),而美國IRS則允許企業選擇分項扣除或标準扣除。通用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text{Taxable Profit} = text{Accounting Profit} pm text{Tax Adjustments} - text{Tax Loss Carryforwards} $$
“課稅利潤”是稅收和企業財務中的複合概念,需結合“課稅”和“利潤”兩方面理解:
課稅即“征稅”,指國家依法對納稅人征收貨币或實物的行為。其核心包括:
利潤在稅收中涉及兩個關鍵術語:
應納稅所得額(稅法利潤)
根據稅法調整後的利潤,用于計算所得稅。公式為:
$$text{應納稅所得額} = text{收入總額} - text{不征稅收入} - text{免稅收入} - text{各項扣除} - text{以前年度虧損}$$。
需注意與會計利潤的差異(如費用扣除标準不同)。
稅後利潤(稅收利潤)
企業繳納所得稅後的淨利潤,計算公式:
$$text{稅後利潤} = text{利潤總額} × (1 - text{所得稅率})$$。
其中利潤總額包含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等。
根據語境不同,可指向兩類内容:
假設企業利潤總額100萬元,所得稅率25%:
建議根據具體場景區分使用,涉及稅務申報時通常指“應納稅所得額”,而財務分析中多關注“稅後利潤”。如需進一步計算,可參考來源中的公式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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