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taxable profit
imposition; levy; taxation
【经】 imposition of tax
account; gain; markup; profit; return
【经】 margin; profit
课税利润(Taxable Profit)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核心概念是将会计利润通过税法允许的调整项进行修正,形成符合税收法规的计税基础。具体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会计利润基础
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税前利润为起点,通常包含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常规财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调整项
需对会计利润进行税法规定的增减调整,例如:
国际差异与计算逻辑
不同国家采用的计算体系存在差异,例如中国采用直接法(收入总额-扣除项),而美国IRS则允许企业选择分项扣除或标准扣除。通用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 text{Taxable Profit} = text{Accounting Profit} pm text{Tax Adjustments} - text{Tax Loss Carryforwards} $$
“课税利润”是税收和企业财务中的复合概念,需结合“课税”和“利润”两方面理解:
课税即“征税”,指国家依法对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行为。其核心包括:
利润在税收中涉及两个关键术语:
应纳税所得额(税法利润)
根据税法调整后的利润,用于计算所得税。公式为: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text{收入总额} - text{不征税收入} - text{免税收入} - text{各项扣除} - text{以前年度亏损}$$。
需注意与会计利润的差异(如费用扣除标准不同)。
税后利润(税收利润)
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计算公式:
$$text{税后利润} = text{利润总额} × (1 - text{所得税率})$$。
其中利润总额包含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根据语境不同,可指向两类内容:
假设企业利润总额100万元,所得税率25%:
建议根据具体场景区分使用,涉及税务申报时通常指“应纳税所得额”,而财务分析中多关注“税后利润”。如需进一步计算,可参考来源中的公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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