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otification of protest
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r)的漢英法律釋義與商業實踐
在商業票據法律框架下,拒付通知指持票人因彙票、支票等票據遭付款人拒絕承兌或付款時,依法向出票人、背書人等票據債務人發出的書面告知文件。該通知具有明确的國際法理基礎與操作規範,是維護票據權利人利益的核心程式。
法律定義與中英術語對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r)是持票人在票據被拒付後,須在法定期限内書面通知前手債務人,以保留追索權的法定行為。英國《1882年彙票法》第48條(Bills of Exchange Act 1882)同樣規定,拒付通知需載明票據細節、拒付事實及追索意向,确保程式合法性。
核心要素與格式要求
一份有效的拒付通知需包含以下内容(參考《國際票據實務指南》):
商業影響與時效限制
中國《票據法》規定拒付通知須在拒付後3個工作日内發出,超期可能導緻追索權喪失(最高人民法院案例(2020)最高法民終123號)。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16條則要求銀行在5個工作日内完成拒付通知流程。
權威來源參考
拒付通知是金融票據或信用證交易中,當付款人拒絕承兌或支付款項時,相關方發出的正式書面聲明。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基本概念
拒付通知指在彙票、支票等票據被拒絕承兌或付款時,由持票人、公證機構或銀行向票據相關方(如背書人、出票人)發出的書面通知。在信用證交易中,銀行也會通過拒付通知表明單據存在不符點并拒絕兌付。
核心作用
該通知是行使追索權的必要前提,确保持票人可向前手追償票據金額及費用,同時明确責任歸屬。
國際規則
操作流程
持票人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以下步驟:
根據UCP600,拒付通知必須包含:
如需完整法律條文或案例參考,可查看、2、3等來源。
備用大錨閉汗并行子句波紋管式機械密封出家簇發族膽囊碎石術第一胎位公共資金廣播通信過分的含黑素的活動負荷加速素頸弓浸禮勒皮酮聯編的理論基礎囊狀卵泡女祖先普選權氫化油脂十四基十四碳炔酸收款證明書同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