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載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通過文字、圖像等方式将事件、信息或數據系統性地留存下來,強調其作為正式記錄或曆史證據的性質。
動詞(Verb)
中文釋義:把事情寫下來或記錄下來。
英文對應:to record;to document;to chronicle(特指按時間順序記錄曆史事件)。
權威參考: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記載”為“把事情寫下來”(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将“record”解釋為“to write down or store information for official purposes”(來源: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名詞(Noun)
中文釋義:記錄事情的文章、文獻或資料。
英文對應:record;documentation;chronicle(編年史類文獻)。
例證:
“古代史書是重要的曆史記載。”
(Ancient historical texts are vital historical records.)
權威參考:
劍橋英漢雙語詞典将“chronicle”定義為“a written record of historical events”(來源: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中文“記載”隱含權威性與留存價值(如“載入史冊”),而英文“record”更側重客觀存儲(如醫療記錄 medical records)。
學術引用:
在論文中需規範标注來源,例如:
據《史記》記載,秦始皇統一六國。
專業場景:
學術寫作中需區分“記載”(強調文獻來源)與“記錄”(泛指任何記錄),例如:
考古發現印證了文獻記載的準确性。
詞源補充:
“記”從“言”部,本義為言語的留存;“載”從“車”部,引申為“承載”,二字組合凸顯信息承載于媒介的特性(來源:《說文解字注》)。
“記載”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尚書·洛诰》“視功載”的注解,古代多用于史書編撰,如清代朱楓提及“記載”與金石文獻的關系。現代用法延續了“記事于書冊”的核心意義。
“管桦《怕水的人》:‘趁着夜深人靜,我在燈下把它記載下來。’”
“田北湖《論文章源流》:‘故古有記載,而無著作。’”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語境中的用法差異,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專業語言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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